温岭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公 告 【2010】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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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精神,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土字A201010810036),温岭市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 12 月 6 日8:00时至2010年 12 月 15 日16时止的工作时间,在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九龙大道166号)以挂牌方式出让泽国镇浙江跃岭轮毂制造有限公司住宅楼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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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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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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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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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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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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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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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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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51(含地上房屋重置价6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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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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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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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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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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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16(含地上房屋重置价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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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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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东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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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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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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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56(含地上房屋重置价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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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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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东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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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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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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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79(含地上房屋重置价5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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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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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东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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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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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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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56(含地上房屋重置价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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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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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东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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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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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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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42(含地上房屋重置价6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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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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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期限为70年,受让人须按现状保持通道畅通。挂牌截止时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书面要求报价的,对上述地块实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受让人须在成交后 30天内支付全部出让金及3%契税、0.5‰印花税。受让人受让后,自行负责办理土地证和房产权证,办理时所涉及规费由受让人承担。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有意参加竞买的,请于2010年 11 月 15 日至2010年12 月 4 日工作时间到温岭市地产管理所(太平街道万昌西路18号三楼)领取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 12 月 13日16时。 报名时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申请书、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有效证明文件、法人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报名的,提交申请书、 身份证。委托报名的,持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并出具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存入指定帐号,否则报名 不予接受)。
2、现场踏勘联系人:周云鹤 联系电话:0576-86139788
四、联系方式与保证交纳银行帐户
报名地点: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西路18号三楼
报名咨询电话:0576-81671880 81671889
保证金帐户名:温岭市地产管理所
开户银行:温岭市建行
帐 号:33001667135053005661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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