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公 告 【2010】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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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土字B200710820322号),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0年11月30日(即农历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上午9:00时在新河镇三楼会议室依法出让新河镇锦云商业中心南侧2间住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每间屋基地面积详见出让地块分幅图,出让起始价为36万元每间(设置保留价),竞买保证金每间5万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依法受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间数不限。
3、出让方式:公开拍卖,价高者成交,当场签订出让合同和办理公证手续(不再办理建房用地审批手续)。
4、凡有意受让以上建设用地使用权者,请于2010年11月29日下午4时前持身份证到新河国土资源所领取出让文件资料,办理有关竞买报名手续。
5、对受让以上建设用地使用权者,除交纳3%契税、0.5‰印花税,免收征地费、土地报批税费、城建配套费。
6、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须知。
7、联系电话:86598050 86556255
网址:http://www.wlgt.gov.cn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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