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县1月7日拍卖出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岭池路南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象自然资规出告字〔2021〕13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拍卖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指标、起始价、保证金等要求
地块一位于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岭池路南侧;地块二位于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知新路南侧、珠海路西侧。
编号 |
地 块 |
出让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一 |
象山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C-1-05-1地块 |
7321 |
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商务金融用地 |
40年 |
1.3≤FAR≤2.0 (不包括地下空间) |
≤55 |
本地块绿地率按照不小于20%执行,较《宁波市绿化条例》35%不足部分,由土地取得单位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 |
735 |
221 |
二 |
象山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C-1-05-2地块 |
6739 |
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娱乐、商务金融用地 |
40年 |
1.3≤FAR≤2.0 (不包括地下空间) |
≤55 |
本地块绿地率按照不小于20%执行,较《宁波市绿化条例》35%不足部分,由土地取得单位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 |
673 |
202 |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但被列入土地出让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仅限一家)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网上报名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竞得人须有出资比例)、成立时间等内容(非象山企业参加竞拍的,必须在象山行政区划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企业)。
三、拍卖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活动。
四、拍卖报名及拍卖开始时间
拍卖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1日9:00至2022年1月6日16:00;
地块一拍卖开始时间:2022年1月7日9:00;
地块二拍卖开始时间:2022年1月7日9:30。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须知、规划条件等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咨询电话:0574-89522058 联系人:黄女士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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