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丽土告字〔201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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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0年12月14日,在市招标投标中心三楼公开拍卖出让莲都区外国语学校北侧等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一)莲都区外国语北侧地块
1、土地坐落:莲都区外国语北侧(详见示意图)。
2、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
3、出让年限:商业 40年、住宅70年。
(二)原丽东旅馆地块
1、土地坐落:原丽东旅馆(详见示意图)。
2、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
3、出让年限: 40年。
二、主要规划指标和起始价:
地块坐落
|
土地出让
面积
(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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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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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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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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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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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27000
|
13500
|
2号地块
|
6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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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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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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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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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
|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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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土地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竞买对象
1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
2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暂定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有意参加拍卖竞买者,可于2010年12月13日前来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竞买人报名时请携带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居民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请携带书面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证明;并交纳报名资料费100元,领取拍卖资料。
2、报名地点: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三楼。
五、具体事项
1、竞买人报名后,经我局审查具备竞买资格的,在2010年12月13日下午5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2、本次拍卖会定于12月14日上午10时,在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三楼举办。
3、拍卖保证金须于2010年12月13日下午4时前到达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帐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转为该受让地块的定金,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4、本次拍卖采用增加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
5、竞买人如不足三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从2010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
六、相关事宜详见拍卖资料
联系人:廖女士 徐先生
咨询电话:0578-2668127、2292505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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