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邑县1月11日至1月20日挂牌出让县城东部等4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平自然规告字〔2021〕70号
经平邑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宗地编号 |
土地座落 |
出让 面积 (㎡)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PY-G-08-2021-028 |
位于县城东部,东至泰山路,西至保定路,南至平升路,北至平健路。 |
54950 |
商业用地 |
40 |
容积率为不小于1.2,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为不大于30%;绿地率为不小于35% |
9479 |
4000 |
PY-G-02-2021-029 |
位于县城东部,东至保定路,西至香山路,南至平健路,北至平康路。 |
60309.8 |
商住用地(商住比1:9)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容积率为不小于1.0,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为不大于25%;绿地率为不小于35% |
19903 |
13500 |
PY-G-05-2021-030 |
位于县城东部,东至保定路,西至香山路,南至平升路,北至平健路。 |
59478 |
居住用地 |
70 |
容积率为不小于1.0,不大于1.9;建筑密度为不大于25%;绿地率为不小于35% |
19628 |
13500 |
PY-G-05-2021-031 |
位于县城东部,东至保定路,西至香山路,南至淮河路,北至平升路。 |
53736.6 |
居住用地 |
70 |
容积率为不小于1.0,不大于1.9;建筑密度为不大于25%;绿地率为不小于35% |
17734 |
11667.1 |
备注:
1、宗地出让范围内的原有土地权利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2、现状土地条件:出让土地为现状土地,出让人不负责出让地块的清理和整理;地下管道、管线等迁移、移位、清理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处理。出让人对出让地块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3、以上四宗地(PY-G-08-2021-028、PY-G-02-2021-029、PY-G-05-2021-030、PY-G-05-2021-031)实行搭配出让,同时挂牌,由申请人同时报名摘牌。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4、土地竞得人需按照平邑县人民政府对该宗地确定的“中医+康养”产业定位,配套建设面积不低于7万平方米、康养床位不低于1100张的康养园区。
5、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平邑县人民政府、平邑县民政局等部门意见,在PY-G-08-2021-028号地块内统筹配建社区服务用房,含建设公益性社会兜底养老公寓1栋,床位不低于150张,建设验收合格后无偿提供给平邑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部门单位使用。
6、土地竞买人须有符合省级标准的康养项目运营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土地竞买人应提前到平邑县人民政府了解以上四宗地相关产业引入与康养公寓建设等要求。
8、地块成交后1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还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出让价款。
9、宗地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
二、申请人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政策等另有规定及列入临沂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的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竞买申请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出让文件,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和系统提示填写竞买申请书。
申请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申请书中予以说明,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及报价时间
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上午9时至2022年1月18日下午3时,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交易系统确认后,方为具有报价资格的竞买人。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必须在挂牌期内进行报价,否则无法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挂牌时间、竞价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网上交易(不接受其他方式的申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上午9时至2021年1月20日上午9时。
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多个竞买人报价,交易系统将转入询问期,询问有报价的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询问期结束后直接进行网上限时竞价(如确有特殊原因致使无法直接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的,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择期进行),确定竞得人。
六、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查:
1. 竞买申请书(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印章);
2. 竞买资格确认书(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印章);
3. 成交通知书(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印章);
4.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5. 出价记录;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 授权委托书;
8.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9. 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应详细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请在网页提示下使用网上交易系统,并慎重上传需提交的资料。如上传虚假或与竞买申请无关的资料扰乱网上交易活动的,申请人将被列入临沂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
(二)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资格审查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土地竞得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虚假材料的,资格审核通过后应签订《成交确认书》而不签订的,撤销竞买资格,没收50%的竞买保证金(最高不超过成交价的20%),竞得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
(三)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需使用自备电脑登录交易系统参加限时竞价。为保证网上限时竞价的顺利进行,请按照《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要求设置网络环境。(《操作手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专栏,请认真阅读)。
九、联系方式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平邑县城厚德路
咨询电话:0539-4292836 联系人:王先生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咨询电话:0539-8770108 联系人:张少鹏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 0539-8770063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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