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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余姚市1月17日至1月27日挂牌出让凤山街道九垒山村黄湖顶地块三等6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1-12-27

关键字:余国土告字[2021]35号

 余国土告字[2021]3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概况、规划条件、挂牌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

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

坐落

出让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行业名称

容积率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年亩均税收(万元/亩)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土地产出率(万元/亩)

土地使用年限(年)

挂牌

起始价

保证金

(万元)

总价

(万元)

单价(万元/亩)

2021-89

凤山街道九垒山村黄湖顶地块三

凤山街道九垒山村、穴湖村、同光村

5561

二类工业/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1.3-2.0

≥300

≥30

≥20.4

≥52

≥454

50

609

73

150

2021-90

余梁线南侧1号地块

兰江街道筀竹村

2856

一类工业/摩托车制造

1.3--1.5

≥400

≥29

≥7.0

≥3083

≥560

50

420

98

300

2021-91

329复线北侧、西干直路东侧地块

小曹娥镇曹一村

3318

物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

1.1-2.0

≥123

≥10

/

/

≥95

50

399

80

80

注:1.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和规划条件及其他附件;

    2.2021-89号地块、2021-90号地块竞得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与地块所在地政府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3.2021-91号地块竞得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与小曹娥镇政府签订《开发监管协议》,并需在签订出让合同后向小曹娥镇政府缴纳土地成交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项目竣工验收后需自持20年(不得转让);

4.根据余政办发[2011]134号文件精神,竞得人须在缴纳出让金同时缴纳土地成交款10%的开竣工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担保、保险公司保函等形式),根据余土资发[2018]60号文件,竞得企业分类综合评价A、B类企业的履约保证金可按照土地成交款5%缴纳,担保期限为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期限再增加一年。

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

坐落

出让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土地使用年限(年)

挂牌起

始价

保证金

(万元)

总价

(万元)

单价(万元/亩)

2021-92

马渚镇原余姚市渚山米业有限公司地块

 

马渚镇金马社区

11090

住宅、旅馆、零售商业

>1.0,≤1.6

≤35

≥30

住宅70、商业40

3194

192

650

2021-93

兴居路南侧、海燕路西侧地块

中意宁波生态园

40574

居住(住宅、配套商业)

>1.0,≤1.8

≤25

≥30

住宅70、商业40

4626

76

1000

2021-94

长安路北侧、罗渡路东侧地块

阳明街道

2516

二类住宅用地

>1.0,≤1.05

≤35

≥30

住宅70

2698

710

550

注:1.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和规划条件及其他附件;

2.2021-92号地块,该地块出让采用“限地价,竞配套房建设面积”方式,地块建成后,竞得人必须自持全部住宅和商业面积(除配套设施用房及投报无偿移交住宅用房面积),自持期限为建成交付后不少于10年,期间不得销售(转让)和分割登记。自持期间,全部住宅必须达到租赁条件用于出租,不得以租代售,由马渚镇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地块内需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酒店一座(具体要求详见开发建设监管协议),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需与马渚镇政府签订《开发建设监管协议》。该地块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业和住宅计容建筑面积比为4;6;

3.2021-93地块作为租赁住房项目,出让采用“限地价,竞人才房建设面积”方式,地块建成后须整体自持(除配套设施用房及无偿移交的人才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不得分割转让、分割登记,期间必须用于租赁,租赁房需达到可使用条件,租赁住房出租对象需为园区范围内企业和职工,具体由管委会负责监管;竞得人在缴纳出让金同时须向管委会缴纳2000万元进度保证金,待地块开发竣工验收后退还。竞得人应配建总计容建筑面积5%的人才房, 地块开发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园区管委会或园区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该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

4.2021-94号地块采用“限地价,竞自持”方式出让。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及有关人员(有关人员指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非本地企业法人在竞得后必须在余姚市注册企业法人(成立新公司的须在成交前成立)。

三、竞得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的须达到或超过底价)。

四、挂牌方式:本次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CA办理与注册联系方式和地址如下:

网址: 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服务电话:400-0878-198

证书服务QQ:2330352291/1398901769

五、挂牌报名报价时间:

报名时间: 2022年1月17日9:00至2022年1月27日10:00;

报价时间: 2022年1月17日9:00至2022年1月27日14:30;

地块挂牌报名、报价、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六、信息发布:本出让公告将发布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和微博、余姚市信息公开平台、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及时补充公告并以最新公告为准。

七、有关其他事宜详见须知、成交确认书等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交易储备中心(余姚市南兰江西路288号)

联系电话:0574- 62705134、0574-62704141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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