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高土告字[201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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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高淳县人民政府批准,高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NO.2010G12 | 县开发区松园路东侧、花山路北侧 | 92471.70 | 住宅 | ≤1.50 | ≤30 | ≥35 | 70 | 4200 | 13900 | 50万元或其整数倍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凭成交确认书在高淳注册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的各种税收全额交县财政。无正当理由近两年有不守信用、不按合同期限要求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27日至2010年12月16日,到高淳县国土资源局一楼103室(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17日至2010年12月30日,到高淳县国土资源局一楼103室(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0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2月30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淳县国土资源局一楼103室;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NO.2010G12地块:2010年12月17日8时30分 至2010年12月31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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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高淳县淳溪镇宝塔路296号
联系电话:025-57307913
联 系 人:/
开户单位:高淳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江苏高淳农村合作银行
账 号:201000006707
高淳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11月27日
201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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