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桐乡市1月25日拍卖出让桐乡市新永丰路两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桐土告字[2021]73号
桐土告字[2021]73号
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坐落 |
用途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每次增幅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年限 |
1 |
桐土储[2021]43号 |
桐乡市新永丰路两侧,迎凤路南侧,振兴中路北侧,园林路东侧 |
A区域:城镇住宅、零售商业用地;B区域:零售商业用地;C区域:城镇住宅、零售商业、教育用地(幼儿园)用地;D区域:公园绿地;E、F区域:城镇道路用地 |
139686.69㎡ (A区域:55122.17㎡; B区域:40224.26㎡; C区域:40010.21㎡; D区域:873.59㎡; E区域:1788.77㎡; F区域:1667.69㎡;) |
地块综合容积率2.13-2.33(A区域:2.1-2.3; B区域:2.4-2.6;C区域:1.9-2.1);D、E、F区域:0,不允许建设任何建筑物 |
A区域:≤25%;B区域:≤80%;C区域:≤25%; |
A、C区域:≥30%;B区域:≥5% |
170800 |
1750 |
34200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教育用地、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50年 |
备注:
(一)桐土储[2021]43号
1、受让方(非本市企业)必须在桐乡市成立全资企业(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土地受让人如需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应具备相应开发资质条件。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A区域:配建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850平方米的未来社区零售商业用房(包括200平方米养育拖管点),受让方按要求建设后将产权无偿移交实施主体(属地政府);
B区域:①需建设集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和车位,其中地下一层设置零售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0平方米;②回购集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0平方米,回购价格单价为6000元/平方米(含税),且包含配套设施和车位;③B区域集中商业在建工程不得抵押,产权100%不可分割,并由受让方或关联方负责整体运营;
C区域:①需配建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7300平方米幼儿园(15班规模,450个幼儿学位),受让方按要求完成建设后将产权无偿移交实施主体(属地政府);②需配建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4800平方米的未来社区零售商业用房和不小于370平方米养育托管点,受让方按要求完成建设后将产权无偿移交实施主体(属地政府);③地块内集中设置政府安置房,计容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688平方米,总计套数161套,车位不少于242个,项目建成后住宅和停车位由实施主体(属地政府)进行回购;安置房回购均价8000元/平方米(含税);车位回购价为:车位与地上住宅电梯直达的,地下一层为8万元/个,地下二层车位为7.5万元/个;地下二层车位电梯未直达,地下二层为7万元/个;
D、E、F区域:容积率为0,不允许建设任何建筑物,须保留地块内道路及公园绿地的使用功能,受让方按要求完成建设后将产权无偿移交实施主体(属地政府);
3、该地块实施限价出让,最高限价221550万元;达到最高限价后有2个或2个以上竞拍者的转入竞拍地块内配建公寓建筑面积,公寓起始竞拍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竞拍以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一个增幅;所配建的公寓(含全部配套设施)须无偿移交至桐乡市城区开发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的下属国有公司;
4、该宗地采用地价分摊模式,起始总价170800万元,具体分摊为B区域(零售商业用地)地价款20832万元,A、C、D、E、F区域(包含住宅、幼儿园、公园绿地、道路)地价款149968万元,竞拍溢价部分按起始价分摊系数同比例进行分摊;
5、该地块的受让方竞得土地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须与桐乡市城区开发管理委员会签订《桐乡杨家门未来社区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桐城委2020-29地块产业投资协议》、《桐城委2020-29地块政府安置协议》、《桐城委2020-29地块配建公寓、幼儿园、零售商业、养育托管点、集中商业回购、道路绿化代建协议》(见下载文件),受让方凭土地成交确认书和《桐城委2020-29地块配建公寓、幼儿园、零售商业、养育托管点、集中商业回购、道路绿化代建协议》、《桐城委2020-29地块产业投资协议》、《桐城委2020-29地块政府安置协议》、《桐乡杨家门未来社区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与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桐乡杨家门未来社区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桐城委2020-29地块产业投资协议》、《桐城委2020-29地块政府安置协议》、《桐城委2020-29地块配建公寓、幼儿园、零售商业、养育托管点、集中商业回购、道路绿化代建协议》、《桐乡杨家门未来社区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协议》由桐乡市城区开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6、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且闲置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⑷被列入桐乡市土地市场黑名单者,禁止其参与新的土地竞买,因竞买资格后审而竞得土地的,成交结果确认无效。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
五、出让时间安排
(一) 报名时间: 2022年01月10日至2022年01月24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24日16:00时)
(二)拍卖时间:
桐土储[2021]43号拍卖起始时间: 2022年01月25日9:30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出让金缴付时间:
桐土储[2021]43号地块:出让金分二期支付,第一期须在2022年02月25日前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最后一期必须在2022年07月25日前缴清,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第一期出让金。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八、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九、联系方式
(一)现场咨询: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1号楼4楼西厅),联系电话:0573-88112330、88117207;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人:沈女士
(二)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
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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