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2月16日至3月1日挂牌出让盐官镇隆兴港西侧等4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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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自然资告字〔2022〕4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序号
地块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公顷)
土地用途
产业定位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开工后半年内投资额(万元)
年均税收
(万元/公顷)
出让年限
(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海自然字21191号
盐官镇隆兴港西侧、525国道南侧
1.5952
商业用地(旅馆用地)
/
1.3-2.4
≤25%
≥30%
9000
4500
竣工运营后3年300
40
608
3040
2
海自然字22013号
高新区文海北路南侧、二号直河西侧
1.5224
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2.2-2.7
≤35%
≥20%
16500
5000
竣工运营后3年750
40
1236
6180
3
海自然字22003号
经济开发区由拳路北侧、朝起云山南侧
5.7194
城镇住宅用地
房地产开发
1.1-1.5
≤27%
≥30%
/
/
/
70
13200
66000
4
海自然字22015号
市区文宗路东侧、星河路南侧
4.8769
城镇住宅用地
房地产开发
1.35-1.55
≤30%
≥30%
/
/
/
70
36935
73870
二、地块挂牌出让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
五、本次挂牌公告时间: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15日;
报名时间: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25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16:00);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10: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10: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联系方式: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657825 俞先生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03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231919 0573-87235151 曹先生 杨女士
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5号502室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297179 徐先生
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隆兴路118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262727 徐先生
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双百路8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866409 唐先生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置投资强度、开工后半年内投资额、年均税收等建设条件(具体详见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表格)。成交后受让方除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须与属地政府或平台签订《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并及时报出让人、海宁市发改局备案。
2.海自然字21191号地块:项目须100%自持。
3.海自然字22013号地块:①项目自持比例不小于50%,除自持部分外,剩余部分允许预售;②除3层及以下商业建筑外,其余商业用房和商务用房可售部分最小产权登记单元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③在建设和销售时,项目不得采用类住宅名称用途进行宣传;④项目内禁止虚拟分割和第三方返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形式销售;⑤项目如设置酒店、旅馆用房,相应建筑物功能区须整体销售(转让)和登记。
4.海自然字22003号地块:当溢价率达到30%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拍配建房面积,竞拍配建房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竞买人竞拍配建房面积每次增加幅度为120平方米或120平方米的整数倍。竞拍配建房按照7:3比例无偿移交给属地国资公司和市实业投资集团,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及产权转移登记等事项详见《海宁经济开发区由拳路北侧朝起云山南侧地块竞拍配建房协议书》。
5.海自然字22015号地块:当溢价率达到10%时(总价81270万元)锁定限价,转入竞拍配建房面积,竞拍配建房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竞买人竞拍配建房面积每次增加幅度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竞拍配建房按幢按单元集中设置,并须就近设置汽车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个配置。竞拍配建房和配套汽车位无偿移交海宁市袁花镇人民政府下属国资公司,移交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及产权转移登记等事项详见《海宁市文宗路东侧、星河路南侧地块竞拍配建房协议书(样稿)》。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