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泰顺县3月14日拍卖出让泰顺县罗阳镇鹤联村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泰资规拍〔2022〕003号
经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以拍卖方式出让泰顺县中心城区DF-02-01-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由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授权委托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期 |
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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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中心城区DF-02-01-1地块 |
泰顺县罗阳镇鹤联村 |
23487平方米 |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720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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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
合同定金 |
增价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土地开发程度 |
建筑限高 |
绿地率 |
1441万元 |
最终成交价的20% |
100万元 或其倍数 |
≥1.5且≤2.2 |
建筑密度≤40%(住宅区建筑密度≤22%) |
五通一平 |
24米 |
绿地率≥25%(住宅区绿地率≥35%) |
备注 |
1.商服用地包括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2.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22〕规划条件001号)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得人须在本县内注册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对该地块进行开发。
三、竞得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七、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2-02-22 15:00:00至2022-03-12 15:00:00。
八、本次拍卖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03-12 15:00:00。
九、本次拍卖开始时间:2022-03-14 15:00:00。
十、拍卖成交的土地出让金价款不包含城市市政配套费、放样定线费、建筑设计费、契税等相关费用,竞得人需自行办理土地、规划等证件手续并按规定另行缴纳相关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3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楼)。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7-67592508 叶先生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77-67569869 唐先生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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