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3月17日至3月28日挂牌出让瓯海区三垟街道黄屿村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2〕7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核心片区黄屿单元B-1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温州市核心片区黄屿单元 B-15地块 |
宗地面积: (平方米) |
63509.69 |
宗地坐落: |
瓯海区三垟街道黄屿村 |
出让年限: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餐饮用地40年; |
容积率: |
≤2.9; |
建筑密度(%): |
≤30%(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建筑密度≤22%) |
绿地率(%): |
≥30%(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绿地率≥35%) |
建筑限高(米): |
≤80米(且住宅>24米)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餐饮用地 |
起始价: |
85700万元 |
保证金: |
1714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0万元或500万元的整数倍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3月17日1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3月28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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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成为竞买人。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
(二)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温州市瓯海区范围外注册的法人,竞得土地后须在温州市瓯海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限房价、限溢价、竞地价、竞配建”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挂牌地块设定上限价格为111200万元。当地块挂牌价格未到上限价格时,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竞报无偿移交政府安置性商品房面积的程序,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500平方米或500平方米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最高竞报面积为181000平方米。首个竞报最高安置性商品房面积的竞买人直接确定为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竞买人在竞得该地块后,竞得人自成交确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温州生态园房屋征收中心和温州生态园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温州市核心片区黄屿单元B-15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合同》,凭已签订项目建设管理合同联系单自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温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同时按现状土地条件完成土地使用权整体移交手续。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0天内与生态园住建局签订《温州市核心片区黄屿单元B-15地块项目地块开发质量安全监管协议书》。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2年3月17日10时00分至2022年3月25日17时0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3月25日17时00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十、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 温州市民中心 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0577-88926867 章先生
地块联系人:0577-86686836 叶先生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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