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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4月21日拍卖出让国泰路东侧等6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2-03-28

关键字:太自然资用〔2022〕26号

 太自然资用〔2022〕26号

经太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  地

编  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年)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TG[2021]-2

国泰路东侧

福寿路南侧

55890.37m2

(合83.84亩)

居住

40

70

不大于2.2

不小于1.5

不大于

25%

不小于

35%

185万元/亩

(总起始价15510.4万元)

4654

TG[2021]-3-1

国泰路东侧

银杏路北侧

39647.52m2

(合59.47亩)

居住

40

70

不大于2.2

不小于1.5

不大于

25%

不小于

35%

172万元/亩

(总起始价10228.84万元)

3069

TG[2021]-3-2

太和大道西侧

银杏路北侧

43511.83m2

(合65.27亩)

居住

40

70

不大于2.2

不小于1.5

不大于

25%

不小于

35%

189万元/亩

(总起始价12336.03万元)

3701

TG[2021]-4-1

国泰路西侧

福寿路南侧

56139.36m2

(合84.21亩)

居住

40

70

不大于2.2

不小于1.5

不大于

25%

不小于

35%

175万元/亩

(总起始价14736.75万元)

4422

TG[2021]-4-2

国泰路西侧

幸福路北侧

56742.9m2

(合85.11亩)

居住

40

70

不大于2.2

不小于1.5

不大于

25%

不小于

35%

167万元/亩

(总起始价14213.37万元)

4265

TG[2022]-22

国泰路东侧

幸福路南侧

61045.34m2

(合91.57亩)

商服

40

不大于1.8

不大于

55%

不小于

5%

84万元/亩

(总起始价7691.88万元)

2308

五宗居住用地的商服建筑面积占计容上限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3%;

竞买人需同时报名六宗地的竞拍,该六宗地同时报名、同时报价、报价幅度相同、同时竞得。

二、竞买人需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其控股股东、或其控股股东控股的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的集团母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企业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此出让宗地的竞买。                  

TG[2022]-22号宗地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或其控股股东控股的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的集团母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需持有并运营不少于2个大型集中购物中心(不含酒店、公寓、家居建材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大型集中购物中心的建筑面积在7万平方米以上(不含地下停车场及地上停车楼面积),运营时间在2年以上。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大型集中购物中心的产权证书及竣工备案、竣工验收或一次消防验收证明。

竞买人如不具备上述商业自持运营业绩,可在报名时承诺引进一家知名商业综合体运营企业。该运营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1)该运营企业(含其控股公司或其控股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须位列中国房地产协会发布的“2021年商业地产运营十强”(名单如下:大连万达、新城控股、华润置地、大悦城、中南商业、保利商业、龙湖商业、金茂、合景悠活、中骏)。(2)该运营企业(含其控股公司或其控股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须在国内持有并运营5个以上、地上单体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7万平方米、运营时间不少于6年的集中式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经验,开业时间根据取得大型商业综合体《竣工备案证明》之日起算。报名时竞买人提供引进承诺书,承诺在成交后40日内与满足上述条件运营企业签订合作合同,如未引进符合条件的运营方,出让方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并不予返还合同定金。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在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三、竞买资格及宗地要求:

1、出让宗地上竞得人须建设的大型购物中心及交纳的开业监管资金1亿元、建设与运营要求,需要采取的装配式技术建设要求、预售住宅面积比例条件,无偿代建的道路、对外公厕、垃圾收集站、学校和幼儿园(要符合太和县中小学、幼儿园配(代)建标准),代建的回购房建设要求、回购付款方式,交付土地、动工和竣工时间及要求,详见宗地出让文件。

2、竞买人参与太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商住用地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来源为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

四、本次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18日,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递交竞买申请书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4月18日17时(竞买保证金以足额转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账户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4月18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2022年4月21日下午15时。

七、拍卖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

八、其他事项:

1、本次以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的,转为现场竞价或挂牌出让。

2、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我局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6、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规定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7、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可取消其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8、竞得人如需在本地设立项目子公司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资子公司的设立,并在报名时提供子公司名称的预登记。可由子公司与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与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竞得人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不得变更。

9、出让金缴纳期限:受让人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纳期限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土地成交总价款的60%,在2022年12月20日前缴纳成交总价款的80%。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逾期不缴纳出让金的,每日按迟延缴纳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缴纳超过15日,出让人可在当地媒体、宗地现场或竞得人经营场所发布催缴通知;延期缴纳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缴清的,出让人可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不予返还定金。

10、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者变更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和县健康东路4号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     

联系电话:0558—8631553                        

联 系 人:赵 兵  侯建宇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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