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浦国土告字[201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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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1)公开拍卖时间:地块①为2010年12月21日9时;地块②、③为2010年12月21日10时;地点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2)公开挂牌竞价时间为2010年12月21日16时至2010年12月31日16时(节假日照常上班),地点在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地块①、②、③、④: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该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一旦合同签订,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即为交付土地完毕。本次出让宗地四至已埋好界桩或砌好围墙,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1)公开拍卖时间:地块①为2010年12月21日9时;地块②、③为2010年12月21日10时;地点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2)公开挂牌竞价时间为2010年12月21日16时至2010年12月31日16时(节假日照常上班),地点在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地块①、②、③、④: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该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一旦合同签订,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即为交付土地完毕。本次出让宗地四至已埋好界桩或砌好围墙,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宗地编号: | ①黄宅镇钟村以西拟出让地块 | 宗地面积: | 3339.4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黄宅镇钟村以西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2.75 | 建筑密度(%): | ≤35 |
绿化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29.8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5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宗地编号: | ②中余乡锁具园区1号区块1#地块 | 宗地面积: | 6929.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中余乡锁具园区1号区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 | 建筑密度(%): | ≤40 |
绿化率(%): | 18-2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宗地编号: | ③中余乡锁具园区1号区块4#地块 | 宗地面积: | 3608.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中余乡锁具园区1号区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 | 建筑密度(%): | ≤40 |
绿化率(%): | 18-2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宗地编号: | ④开发区郑家坞分区霞浦路西侧拟出让工业1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1668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开发区郑家坞分区霞浦路西侧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 | 建筑密度(%): | 40-55 |
绿化率(%): | 18-20 | 建筑限高(米): | ≤24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3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地块①(黄宅镇钟村以西拟出让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地块②(中余乡锁具园区1号区块1#地块)、③(中余乡锁具园区1号区块4#地块):(1)经县发改、经贸部门建设项目准入资格审查同意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2)产业类型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锁具产业。(3)投资强度:符合浙江省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和浦江县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地块④(开发区郑家坞分区霞浦路西侧拟出让工业1号地块):(1)经县发改、经贸部门建设项目准入资格审查同意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2)受让方必须为2009年度亩均税收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县内化工企业,并获得浙江省科技中小企业称号,承担过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项目;(3)报名时申请人必须承诺投产后的年纳税额6万元人民币/亩以上;(4)竞得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地块①(黄宅镇钟村以西拟出让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地块②(中余乡锁具园区1号区块1#地块)、③(中余乡锁具园区1号区块4#地块):(1)经县发改、经贸部门建设项目准入资格审查同意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2)产业类型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锁具产业。(3)投资强度:符合浙江省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和浦江县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地块④(开发区郑家坞分区霞浦路西侧拟出让工业1号地块):(1)经县发改、经贸部门建设项目准入资格审查同意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2)受让方必须为2009年度亩均税收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县内化工企业,并获得浙江省科技中小企业称号,承担过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项目;(3)报名时申请人必须承诺投产后的年纳税额6万元人民币/亩以上;(4)竞得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1月30日 至 2010年12月20日 到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环城南路221号)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20日 至 2010年12月20日 到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2月20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0年12月21日09时00分 在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地块①、②、③:在报名申请截止时如有三人以上(含三人)报名者,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在申请截止时如少于三人报名者或竞买价达不到底价的,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底价为挂牌起始价,设有挂牌底价),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9日16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参加挂牌竞买申请。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9日16时。
地块④: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21日16时至2010年12月29日16时(节假日照常上班),到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9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2月2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地块①、②、③:在报名申请截止时如有三人以上(含三人)报名者,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在申请截止时如少于三人报名者或竞买价达不到底价的,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底价为挂牌起始价,设有挂牌底价),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9日16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参加挂牌竞买申请。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9日16时。
地块④: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21日16时至2010年12月29日16时(节假日照常上班),到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9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2月2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群霞 唐丽燕
联系电话:(0579)84114280、(0579)84126028
开户单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浦江县建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33001677435056001888
联系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群霞 唐丽燕
联系电话:(0579)84114280、(0579)84126028
开户单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浦江县建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33001677435056001888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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