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人民政府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告字[2010 ]10-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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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大丰市批准,大丰市人民政府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9(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NO、2010-D-10 | 新丰镇大四河西侧地块 | 65741 | 商住 | 1<容积率<1.70 | ≤32 | ≥28 | 70 | 1000 | 3580 | 5 |
NO、2010-D-11 | 新团社区振兴路南侧地块 | 39649 | 商住 | 1<容积率<1.6 | ≤30 | ≥30 | 70 | 600 | 2070 | 5 |
NO、2010-D-12 | 西团镇万家富花园西侧地块 | 35797 | 商住 | 1<容积率<1.7 | ≤31 | ≥30 | 70 | 600 | 1720 | 5 |
NO、2010-D-13 | 草堰镇南环路北侧地块 | 30244 | 商住 | 1<容积率<1.70 | ≤32 | ≥30 | 70 | 400 | 1250 | 5 |
NO、2010-D-14 | 南阳镇新区商住楼地块 | 29556 | 商住 | 1<容积率<2 | ≤30 | ≥30 | 70 | 400 | 1240 | 5 |
NO、2010-D-15 | 小海镇商业街东侧地块 | 26744 | 商住 | 1<容积率<1.80 | ≤34 | ≥28 | 70 | 400 | 1070 | 5 |
NO、2010-D-16 | 大桥镇民建街北侧地块 | 26999 | 商住 | 1<容积率<1.80 | ≤32 | ≥30 | 70 | 400 | 1050 | 5 |
NO、2010-D-17 | 刘庄镇振兴路西侧地块 | 18140 | 商住 | 1<容积率<1.70 | ≤32 | ≥28 | 70 | 400 | 950 | 5 |
NO、2010-D-18 | 草庙镇麋鹿路东侧地块 | 17566 | 商住 | 1<容积率<1.70 | ≤34 | ≥30 | 70 | 200 | 660 | 5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NO、2010-D-10、14、15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不超过25%),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NO、2010-D-11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不超过15%),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NO、2010-D-12、17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不超过20%),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NO、2010-D-13、18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不超过10%),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NO、2010-D-16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用地比例占25%左右),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时无开发资质或资质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竞得后,应于实际开发前依法申请取得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权。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28日,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28日,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8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2月28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NO、2010-D-10地块:2010年12月20日8时30分 至2010年12月30日12时;
2、NO、2010-D-11地块:2010年12月20日8时30分 至2010年12月30日12时;
3、NO、2010-D-12地块:2010年12月20日8时30分 至2010年12月30日12时;
4、NO、2010-D-13地块:2010年12月20日8时30分 至2010年12月30日12时;
5、NO、2010-D-14地块:2010年12月20日8时30分 至2010年12月30日12时;
6、NO、2010-D-15地块:2010年12月20日8时30分 至2010年12月30日12时;
7、NO、2010-D-16地块:2010年12月20日8时30分 至2010年12月30日12时;
8、NO、2010-D-17地块:2010年12月20日8时30分 至2010年12月30日12时;
9、NO、2010-D-18地块:2010年12月20日8时30分 至2010年12月30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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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土地交易起始价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行政规费及“三通一平” 开发费,不包括契税、耕地占用税。 2、NO、2010-D-10地块:①在该地块中必须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以幢为单位)、平均价格不高于1780元/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 源,且在开发过程中首先开工建设,并由新丰镇人民政府以平均价实施收回。②在地块东侧桥头绿地和滨河绿地由竞得人无偿代建。 3、除NO、2010-D-11、12、14地块无代征外,其他地块均需代征,并缴纳相应的征地补偿费用、耕地占用税。 4、竞买人需全面认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详细了解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幸福西大街9号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18921820686、18921820669
联 系 人:施先生、单先生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大丰市人民政府
2010年11月30日
201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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