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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人民政府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告字[2010 ]10-18 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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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大丰市批准,大丰市人民政府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9(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NO、2010-D-10 新丰镇大四河西侧地块 65741 商住 1<容积率<1.70 ≤32 ≥28 70 1000 3580 5
NO、2010-D-11 新团社区振兴路南侧地块 39649 商住 1<容积率<1.6 ≤30 ≥30 70 600 2070 5
NO、2010-D-12 西团镇万家富花园西侧地块 35797 商住 1<容积率<1.7 ≤31 ≥30 70 600 1720 5
NO、2010-D-13 草堰镇南环路北侧地块 30244 商住 1<容积率<1.70 ≤32 ≥30 70 400 1250 5
NO、2010-D-14 南阳镇新区商住楼地块 29556 商住 1<容积率<2 ≤30 ≥30 70 400 1240 5
NO、2010-D-15 小海镇商业街东侧地块 26744 商住 1<容积率<1.80 ≤34 ≥28 70 400 1070 5
NO、2010-D-16 大桥镇民建街北侧地块 26999 商住 1<容积率<1.80 ≤32 ≥30 70 400 1050 5
NO、2010-D-17 刘庄镇振兴路西侧地块 18140 商住 1<容积率<1.70 ≤32 ≥28 70 400 950 5
NO、2010-D-18 草庙镇麋鹿路东侧地块 17566 商住 1<容积率<1.70 ≤34 ≥30 70 200 660 5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NO、2010-D-10、14、15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不超过25%),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NO、2010-D-11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不超过15%),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NO、2010-D-12、17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不超过20%),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NO、2010-D-13、18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不超过10%),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NO、2010-D-16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用地比例占25%左右),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时无开发资质或资质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竞得后,应于实际开发前依法申请取得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权。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28日,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28日,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8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2月28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NO、2010-D-10地块:2010年12月20日8时30分 至2010年12月30日12时;
2、NO、2010-D-11地块:2010年12月20日8时30分 至2010年12月30日12时;
3、NO、2010-D-12地块:2010年12月20日8时30分 至2010年12月30日12时;
4、NO、2010-D-13地块:2010年12月20日8时30分 至2010年12月30日12时;
5、NO、2010-D-14地块:2010年12月20日8时30分 至2010年12月30日12时;
6、NO、2010-D-15地块:2010年12月20日8时30分 至2010年12月30日12时;
7、NO、2010-D-16地块:2010年12月20日8时30分 至2010年12月30日12时;
8、NO、2010-D-17地块:2010年12月20日8时30分 至2010年12月30日12时;
9、NO、2010-D-18地块:2010年12月20日8时30分 至2010年12月30日12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土地交易起始价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行政规费及“三通一平” 开发费,不包括契税、耕地占用税。 2、NO、2010-D-10地块:①在该地块中必须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以幢为单位)、平均价格不高于1780元/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 源,且在开发过程中首先开工建设,并由新丰镇人民政府以平均价实施收回。②在地块东侧桥头绿地和滨河绿地由竞得人无偿代建。 3、除NO、2010-D-11、12、14地块无代征外,其他地块均需代征,并缴纳相应的征地补偿费用、耕地占用税。 4、竞买人需全面认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详细了解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幸福西大街9号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18921820686、18921820669
        联 系 人:施先生、单先生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大丰市人民政府
201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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