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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4月21日拍卖出让龙湾区蒲州街道上江村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2-03-31

关键字: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2〕11号

 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2〕11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龙湾区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温州市高新区HX-22-B0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宗地名称

宗地坐落

土地用途

出让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加价幅度

出让

年限

温州市高新区HX-22-B04地块

龙湾区蒲州街道上江村

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60102

≥1.5且≤3.9

118000

23600

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商务金融、零售商业、餐饮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备注

1、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注: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本出让地块的《出让须知》为准,本次拍卖的计量货币为人民币。

二、拍卖地点及竞买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买对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2.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家以上联合参加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并委托其中一家(联合竞买发起人)进行报价,且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

3.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龙湾区(不含温州经济开发区、温州生态园区)外注册的法人,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须在龙湾区(不含温州经济开发区、温州生态园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凭已签订的《温州市高新区HX-22-B04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温州市高新区HX-22-B04地块安置性商务商业用房建设管理合同》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本次拍卖地块设定上限价格为153000万元。当地块报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即竞买报价低于153000万元,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地块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即竞买报价达到153000万元,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竞报无偿移交政策性住房面积的程序,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500平方米或500平方米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最高竞报面积为85000平方米。首个竞报最高无偿移交政策性住房面积的竞买人直接确定为竞得入选人。政策性住房相关要求详见拍卖出让须知。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当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五、本次拍卖出让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20日17时00分。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4月20日17时00分。

拍卖开始时间:2022年4月21日9时00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拍卖不设出让底价。

八、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4楼)

联系电话:土地交易处:0577-88926365 金女士

          地块联系人:0577-55876860 刘先生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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