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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当涂县4月27日至5月12日挂牌出让大陇镇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2-04-12

关键字:当自然资规出让告字[2022]第7号

 当自然资规出让告字[2022]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地块

编号

界址范围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人民币)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人民币)

万元

容积率

投资

强度

当土挂

2022-9号

位于当涂县黄池镇,幸福路以南,创业路以东

14414.44㎡(21.62亩)

工业

≥1.0

≥200

万元/亩

50

220

220

当土挂

2022-10号

石桥镇,老围乌路东侧,工业干道南侧

12556.98㎡(18.84亩)

工业

≥1.0

≥200

万元/亩

50

196

196

当土挂

2022-11号

石桥镇,老围乌路东侧,工业干道南侧

10283.84㎡(15.43亩)

工业

≥1.0

≥200

万元/亩

50

160

160

当土挂

2022-12号

大陇镇,双潭湖西侧

2049.03㎡(3.07亩)

供 电

用 地

≤0.7

/

50

47

47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当土挂2022-9号、当土挂2022-10号、当土挂2022-11号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符合《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当涂县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的函>》(当自然资规函〔2020〕36号)以及《当涂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要求。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

2、地块产业类型及主要指标如下所示:当土挂2022-9号地块建设项目准入行业为消防设备制造,当土挂2022-10、11号地块建设项目准入行业为轻工业。项目达产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715吨标准煤/万元,亩均税收≥10万元/亩,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其他相关投建经营要求详见《“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3、当土挂2022-12号地块为违法查处地块,没收地上建筑物459.00平方米已移交给县国资委。竞得人取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须缴纳55.7685万元地上建筑物价款至县财政方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4、地块须严格执行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建设。

5、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得人资格自动失效,不退还土地竞买保证金;已签合同,未按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人承担法律责任。

6、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杆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7、土地交付: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同时交付土地。

8、动工及竣工时间: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县范围内的土地购置活动。

9、未经宗地所在地的载体单位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经出让人书面通知其在一定时间里纠正该违约行为但竞得人仍然不纠正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0、竞得人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按规定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交纳登记费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招标、拍卖、挂牌或者采购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4月12日8时至2022年5月10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4月12日8时至2022年5月10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2年5月1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出让方式为挂牌,挂牌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8时至2022年5月12日16时,地点为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二楼电子竞价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姑孰镇太白路)

联 系 人:孙卉  蔡凌

联系电话:(0555)7166695

九、银行账户

①户 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当涂支行       
账 号:179707420531

②户 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当涂支行       
账 号:1306020919026440357

(缴纳竞买保证金须备注地块编号)

注:竞得人的保证金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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