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湖市5月20日至6月1日挂牌出让平湖市新埭镇平兴公路东侧等4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平自然资规告字〔2022〕7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行业分类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年土地税收(万元/亩)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2022平-12号 |
平湖市新埭镇平兴公路东侧、南栅港北侧 |
12621.1 |
商务金融用地 |
1.5-2.5 |
≤35% |
≥20% |
<45米 |
/ |
/ |
/ |
/ |
/ |
40 |
580.2 |
2901 |
地块须全部自持,不得分割销售、分割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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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平-13号 |
平湖市当湖街道经一路东侧、毓秀路北侧地块 |
5769.2 |
零售商业(加油加气站)用地 |
0.4-0.6 |
≤40% |
≥15% |
<12米 |
/ |
/ |
/ |
/ |
/ |
40 |
1311.6 |
6558 |
地块竞买人须为平湖市范围内列入搬迁计划且尚未落实安置地块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且须提供与所在地政府或者政府派出机关签订的加油站搬迁安置协议和出具的尚未落实安置土地证明材料。地块竞买前,涉及成品油零售许可相关事项咨询平湖市商务局(联系人商贸流通科叶颖,联系电话0573-85630352)。 |
|||||||||||||||
2022平-14号 |
平湖市当湖街道平廊公路南侧、稚川路西侧 |
1640.3 |
零售商业(加油加气站)用地 |
≤0.5 |
≤40% |
≥25% |
<10米 |
/ |
/ |
/ |
/ |
/ |
40 |
176.4 |
882 |
地块仅为加气站建设,且需满足CNG加气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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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平-15号 |
平湖市当湖街道建国南路东侧、勤俭路北侧 |
36109.7 |
餐饮、零售商业、旅馆、文化设施用地 |
≤1.35 |
≤55% |
≥15% |
<15米(南混堂弄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檐口高度≤8米,建筑高度<11米) |
/ |
/ |
/ |
/ |
/ |
商业40年,文化设施50年 |
4279.8 |
21399 |
地块中文化设施用地需包含服务展示中心、文化展览等,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政府指定的国资公司;沿建国南路一层的营业房优先用于拆迁安置,面积不少于1173平方米,不少于5间,竣工验收后由政府指定的国资公司按5500元/平方米回购;地块竞得人持有的不可分割地上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50%(其中旅馆用地100%自持),自持期限为初次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10年。 |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及报名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20日
(二)报名时间:2022年5月20日10:00至2022年5月30日16:00(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16:00时)
(三) 挂牌起始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10:00时,挂牌截止时间:2022年6月1日10:00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五、本次挂牌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六、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CA认证办理证书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二)本次出让宗地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三)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可转作出让金。未竞得者,在挂牌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地块现状出让,涉及地上地下电缆线、电缆井、污水管道和污水井等管线须做好保护工作,如须迁移的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办理,费用自负。申请人应在报名前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等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五)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必须在平湖境内地块所在地注册公司(已注册的除外)。
(六)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九、联系方式: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17号
联系电话:0573-85631722、0573-85621062,联系人:李先生、李先生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
联系电话:0573-85631735,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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