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6月14日至6月24日挂牌出让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青山村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2〕22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龙湾区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F-3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F-35地块 |
宗地面积: |
4572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青山村、瑶溪街道环一村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且≤2.16 |
建筑密度(%): |
≤22% |
绿地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48米,其中住宅建筑高度>24米(详见规划条件)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起始价: |
88900万元 |
加价幅度: |
人民币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保证金: |
1778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6月14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6月24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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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2、具体出让范围以浙江省国土勘测规划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出具的GG2021-002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3、具体地块规划指标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21]规划条件03013号)为准。 |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2、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家以上联合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的,应当递交联合竞买申请书,并委托其中一家(联合竞买发起人)进行报价,且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
3、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龙湾区(不含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生态园区)外注册的法人,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须在龙湾区(不含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生态园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凭已签订的《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F-35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挂牌地块设定上限价格为115400万元。当地块报价未到上限价格时,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竞报无偿移交政策性住房面积的程序,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500平方米或500平方米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最高竞报面积为96500平方米。首个竞报最高无偿移交政策性住房面积的竞买人直接确定为竞得入选人。政策性住房相关要求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2年6月14日9时00分至2022年6月22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6月22日17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 温州市民中心 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926859 王女士
地块联系人: 0577-55876860 刘先生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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