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萧县6月15日拍卖出让龙城镇龙山社区等8福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萧自然资规告字[2022]5号
经萧县人民政府批准,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0(幅) 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0-34 |
宗地总面积: |
409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圣泉乡袁新庄村,薛庄路东、滨河路北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用途: |
||||||||
工业用地 |
||||||||
|
|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98.544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
||||||||
起始价: |
|
加价幅度: |
|
|||||
备注: |
按起始价13万元/亩进行拍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0-34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FAR)≥1.0,建筑密度(BD)≥40%。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工业用地项目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2年版本)》,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6%,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
宗地编号: |
2021-16 |
宗地总面积: |
117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城镇龙山社区,龙凤大道北、城东派出东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1.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7并且小于或等于27 |
|||||
主要用途: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7.57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
||||||||
起始价: |
|
加价幅度: |
|
|||||
备注: |
按起始价221万元/亩进行拍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1-16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建筑规模不超过计容建筑规模的5%),1.2≤容积率(FAR)≤1.6,建筑密度(BD)≤25%,绿地率(GSP)≥35%,-7米≤建筑高度(H)≤27米。该地块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建设条件按照《萧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21-16号)要求。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
宗地编号: |
2022-2 |
宗地总面积: |
5383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白土镇白土村,欧庄路北、倒流河西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0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用途: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24.390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
||||||||
起始价: |
|
加价幅度: |
|
|||||
备注: |
按起始价82万元/亩进行拍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2-2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建筑规模不超过计容建筑规模的5%),1.0≤容积率(FAR)≤2.0,建筑密度(BD)≤20%,绿地率(GSP)≥35%,-10米≤建筑高度(H)≤80米。该地块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建设条件按照《萧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22-2号)要求。受让人需在指定地点配建用地面积6158平方米的幼儿园一所,与项目住宅工程同步开工,同步竣工验收,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县教体局。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
宗地编号: |
2022-29 |
宗地总面积: |
589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圣泉镇圣泉社区,滨河路以南、公共通道以北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5并且小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0并且小于或等于24 |
|||||
主要用途: |
||||||||
其他商服用地 |
||||||||
|
|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94.63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
||||||||
起始价: |
|
加价幅度: |
|
|||||
备注: |
按起始价110万元/亩进行拍卖。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为本出让方案的组成部分。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2-29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使用性质为商业用地,0.5≤容积率(FAR)≤1.0,建筑密度(BD)≤35%,绿地率(GSP)≥25%,0米≤建筑高度(H)≤24米。该地块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建设条件按照《萧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22-29号),本宗地位于古镇范围,建设工程须达到4A级景区创建标准,受让人在古镇项目具备条件后,负责4A级景区创建工作并成功获批4A级景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
宗地编号: |
2022-3 |
宗地总面积: |
6362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白土镇白土村,欧庄路北、倒流河西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80 |
|||||
主要用途: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603.22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
||||||||
起始价: |
|
加价幅度: |
|
|||||
备注: |
按起始价84万元/亩进行拍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2-3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建筑规模不超过计容建筑规模的5%),1.0≤容积率(FAR)≤2.0,建筑密度(BD)≤20%,绿地率(GSP)≥35%,-10米≤建筑高度(H)≤80米。该地块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建设条件按照《萧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22-3号)要求。受让人需在指定地点配建用地面积6536平方米的邻里中心一处,与项目住宅工程同步开工,同步竣工验收,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辖区政府。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
宗地编号: |
2022-30 |
宗地总面积: |
703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圣泉镇圣泉社区,岱河路以东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5并且小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0并且小于或等于24 |
|||||
主要用途: |
||||||||
其他商服用地 |
||||||||
|
|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32.28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
||||||||
起始价: |
|
加价幅度: |
|
|||||
备注: |
按起始价110万元/亩进行拍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2-30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使用性质为商业用地,0.5≤容积率(FAR)≤1.0,建筑密度(BD)≤45%,绿地率(GSP)≥25%,0米≤建筑高度(H)≤24米。该地块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建设条件按照《萧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22-30号),本宗地位于古镇范围,建设工程须达到4A级景区创建标准,受让人在古镇项目具备条件后,负责4A级景区创建工作并成功获批4A级景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
宗地编号: |
2022-34 |
宗地总面积: |
3039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圣泉镇郭庄、圣泉社区,德舆路以东、汉兴大道以北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2.8并且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100 |
|||||
主要用途: |
||||||||
科研用地 |
||||||||
|
|
|
|
|
||||
|
|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686.811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
||||||||
起始价: |
|
加价幅度: |
|
|||||
备注: |
按起始价37万元/亩进行拍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2-34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使用性质为科研用地,2.8≤容积率(FAR)≤3.5,建筑密度(BD)≤40%,绿地率(GSP)≤25%,-10米≤建筑高度(H)≤100米。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出让年限科研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
宗地编号: |
2022-35 |
宗地总面积: |
2369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圣泉镇圣泉社区,皇藏峪路以南、龙腾大道以西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2.6并且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100 |
|||||
主要用途: |
||||||||
科研用地 |
||||||||
|
|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50.50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
||||||||
起始价: |
|
加价幅度: |
|
|||||
备注: |
按起始价38万元/亩进行拍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2-35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使用性质为科研用地,2.6≤容积率(FAR)≤3.5,建筑密度(BD)≤40%,绿地率(GSP)≤25%,-10米≤建筑高度(H)≤100米。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出让年限科研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
|||||||
宗地编号: |
2022-36 |
宗地总面积: |
6343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圣泉镇郭庄社区,德舆路以西、汉兴大道以北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70 |
|||||
主要用途: |
||||||||
科研用地 |
||||||||
|
|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330.232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
||||||||
起始价: |
|
加价幅度: |
|
|||||
备注: |
按起始价35万元/亩进行拍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2-36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使用性质为科研用地,1.3≤容积率(FAR)≤2.5,建筑密度(BD)≤45%,绿地率(GSP)≤25%,-10米≤建筑高度(H)≤70米。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出让年限科研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
|||||||
宗地编号: |
2022-39 |
宗地总面积: |
4798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白土镇孤山村,天门路以东、永兴路以北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9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主要用途: |
||||||||
工业用地 |
||||||||
|
|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35.629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
||||||||
起始价: |
|
加价幅度: |
|
|||||
备注: |
按起始价13万元/亩进行拍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2-39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使用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容积率(FAR)≥0.9,建筑密度(BD)≥40%,绿地率(GSP)≤15%,建筑高度(H)≤24米。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工业用地项目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2年版本)》,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6%,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
二、竞买人范围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另有规定的除外)。被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信用宿州市信息共享平台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竞买人,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5月25日至 2022年06月14日17时00分前,按照出让文件要求上传报名材料。
五、 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14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6月14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06月15日10时00分。
拍卖地点:安徽省宿州市萧县萧龙路东侧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二楼。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注意事项:
1.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及宗地现状,竞买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各宗地出让文件。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
3.凡报名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法人单位,须取得安徽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资格,并绑定有效的数字证书(CA)。
4.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数字证书(CA)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进入系统平台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出让文件中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名资料,并携带报名地块纸质材料现场复核。如发现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及竞得人竞资格,没收其竞买保证金,同时列入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依法追究竞得人的相关责任。
5.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方式为受让人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1年内缴清,竞得人提前申请商品房预售的,须在批准预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时,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6.CA办理方式:CA锁办理可在网上申请注册,(资料完整,一般3日之内可取CA),也可现场办理,当日可取(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咨询电话0557-3030327
CA注册地址如下:
网上申请办理CA:http://60.171.247.212:8605/SZTPBidder/login2.aspx
本次拍卖委托安徽龙顺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承担(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096462727微信同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徐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0557-5017750 13956889277
九、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宗地竞买保证金。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账号:181248416460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账号:1312052029300180308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萧县支行
账号:12025101040015791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开户行:安徽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账号:20010124376866600000016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账号:34050172730800001579
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5日
- ·
- ·
- ·
- ·
- ·
- ·
- ·
- ·
- ·
- ·芜湖土储谋篇2023,主动对接浙系品
- ·淮北地产走进品牌浙商,精准推进多
- ·濉溪地产主动应对下行行情,精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