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6月16日至6月27日挂牌出让莲都区碧湖镇魏村二期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丽土告字〔2022〕22号
经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7日,公开挂牌出让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魏村二期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1、土地坐落:碧湖镇魏村(详见示意图)。
2、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公园与绿地
3、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二、主要规划指标和起始价:
地块名称 |
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各类用途用地面积(平方米) |
出让年限(年) |
容积率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莲都区碧湖镇魏村二期 |
地块总用地面积45949平方米(出让面积45949平方米) |
A区块: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
44707 |
70、40、40 |
1.8-2.0 |
25500 |
15300 |
B区块:公园与绿地 |
1242 |
- |
- |
注:土地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挂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次挂牌出让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存在下列情况的单位不得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竞买申请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在莲都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含滞纳金、违约金)的;存在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按期开、竣工等符合国土资发[2010]20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违法违规违约情况的;竞买申请不符合挂牌出让须知文件要求的,对因未通过竞得人资格审查的,明确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6月16日到2022年6月24日,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系统提示及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交申请。报名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系统显示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挂牌报价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7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契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成交价款的3%由受让人向税务部门缴纳。
(二)该幅地块的成交价款即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出让价款(不含契税)。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不少于成交价款的50%(含50%),剩余土地出让价款须在3个月内全部缴清,否则视为违约,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三)地块应开工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应竣工时间为应开工之日起30个月内。
(四)土地受让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应将施工单位的具体情况报建设部门审核。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578-2668155、0578-2668245、0578-2136592
联系人:洪女士(利用)、徐先生(规划)、吴先生(砂管办)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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