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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桐乡市6月22日拍卖出让桐乡市乌镇镇等2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2-05-31

关键字:桐土告字[2022]23号

 桐土告字[2022]23号

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坐落

用途

出让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起始价(万元)

每次增幅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出让年限

1

桐乡市乌镇镇2017-63-2地块

桐乡市乌镇镇,赵家桥东侧,秋收路南侧,分水墩路西侧,赵家桥港北侧

城镇住宅用地

15550.46

2.2-2.4

不大于25%

不小于26%

7100

75

1500

70年

2

桐乡市乌镇镇2017-63-3地块

桐乡市乌镇镇,赵家桥港东侧和南侧,分水墩路西侧,文澜路北侧

城镇住宅用地

3490.43

1.9-2.1

不大于25%

不小于35%

1400

15

300

70年

备注:

(一)桐乡市乌镇镇2017-63-2地块

1、该地块受让方(非本市企业)必须在桐乡市成立全资企业(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土地受让人如需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应具备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该地块实施限价出让,最高限价9200万元;达到最高限价后有2个或2个以上竞拍者的,转入竞拍地块内配建公寓建筑面积,公寓起始竞拍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竞拍以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一个增幅;配建车位按竞争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配建一个车位,所配建的公寓及车位须无偿移交给桐乡市乌镇人家置业有限公司;

3、该地块受让方须提供住宅面积不少于24878平方米(住宅不少于244套,户型面积:85-125平方米),由乌镇世界互联网产业园(桐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4000元/平方米;

4、土地受让方竞得土地、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若需配建公寓的,须与桐乡市乌镇人家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桐乡市乌镇镇2017-63-2地块配建公寓协议》(见下载文件),须与乌镇镇人民政府签订《桐乡市乌镇镇2017-63-2地块房屋回购协议》(见下载文件),凭土地成交确认书和《桐乡市乌镇镇2017-63-2地块配建公寓协议》(需配建公寓的)、《桐乡市乌镇镇2017-63-2地块房屋回购协议》与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桐乡市乌镇镇2017-63-2地块配建公寓协议》、《桐乡市乌镇镇2017-63-2地块房屋回购协议》由桐乡市乌镇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5、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二)桐乡市乌镇镇2017-63-3地块

1、该地块受让方(非本市企业)必须在桐乡市成立全资企业(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土地受让人如需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应具备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该地块实施限价出让,最高限价1820万元;达到最高限价后有2个或2个以上竞拍者的,转入竞拍地块内配建公寓建筑面积,公寓起始竞拍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竞拍以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一个增幅;配建车位按竞争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配建一个车位,所配建的公寓及车位须无偿移交给桐乡市乌镇人家置业有限公司;

3、该地块受让方须提供住宅面积不少于4879平方米(住宅不少于50套,户型面积:85-105平方米),由乌镇世界互联网产业园(桐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4000元/平方米;

4、土地受让方竞得土地、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若需配建公寓的,须与桐乡市乌镇人家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桐乡市乌镇镇2017-63-3地块配建公寓协议》(见下载文件),须与乌镇镇人民政府签订《桐乡市乌镇镇2017-63-3地块房屋回购协议》(见下载文件),凭土地成交确认书和《桐乡市乌镇镇2017-63-3地块配建公寓协议》(需配建公寓的)、《桐乡市乌镇镇2017-63-3地块房屋回购协议》与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桐乡市乌镇镇2017-63-3地块配建公寓协议》、《桐乡市乌镇镇2017-63-3地块房屋回购协议》由桐乡市乌镇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5、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且闲置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⑷被列入桐乡市土地市场黑名单者,禁止其参与新的土地竞买,因竞买资格后审而竞得土地的,成交结果确认无效。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

五、出让时间安排

(一) 报名时间:2022年06月13日至2022年06月21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21日16:00时)

(二)拍卖时间:

桐乡市乌镇镇2017-63-2地块拍卖起始时间:2022年06月22日9:30时;

桐乡市乌镇镇2017-63-3地块拍卖起始时间:2022年06月22日10:00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出让金缴付时间:

桐乡市乌镇镇2017-63-2地块地块:2022年07月22日前全额缴清;

桐乡市乌镇镇2017-63-3地块地块: 2022年 07月22日前全额缴清。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八、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九、联系方式

(一)现场咨询: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1号楼4楼西厅),联系电话:0573-88112330、88117207;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人:沈女士

(二)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

 

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05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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