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桐乡市6月27日拍卖出让桐乡市石门镇羔羊路东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桐土告字[2022]25号
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坐落 |
用途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每次增幅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年限 |
1 |
桐乡市石门镇2021-01地块 |
桐乡市石门镇羔羊路东侧,杨家路北侧 |
城镇住宅用地 |
22226.70 |
1.5-1.6 |
不大于35% |
不小于30% |
8700 |
90 |
1800 |
70年 |
2 |
桐乡市洲泉镇2020-84-1地块 |
桐乡市洲泉镇晚村村,识村东路南侧,永安北路东侧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19880.99 |
1.4-1.6 |
不大于30% |
不小于25% |
8000 |
80 |
1600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备注:
(一)桐乡市石门镇2021-01地块
1、受让方(非本市企业)必须在桐乡市成立全资企业(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土地受让人如需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应具备相应开发资质条件。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该地块实施限价出让,最高限价11310万元;达到最高限价后有2个或2个以上竞拍者的转入竞拍地块内配建公寓建筑面积,公寓起始竞拍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竞拍以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一个增幅;所配建的公寓须无偿移交至桐乡市振兴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由桐乡市振兴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向竞得人回购该宗地内全部住宅建筑面积及全部车位,回购价格为6000元/平方米。车位由竞得人无偿移交给桐乡市振兴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详见下载文件《石门镇2021-01地块房屋回购协议》)
4、该地块的受让方竞得土地、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若需配建公寓的,须与桐乡市振兴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石门镇2021-01地块配建公寓协议》(见下载文件),须与桐乡市振兴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石门镇2021-01地块房屋回购协议》(见下载文件);凭土地成交确认书、《石门镇2021-01地块配建公寓协议》(需配建公寓的)和《石门镇2021-01地块房屋回购协议》与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石门镇2021-01地块配建公寓协议》和《石门镇2021-01地块房屋回购协议》由桐乡市石门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5、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二)桐乡市洲泉镇2020-84-1地块
1、受让方(非本市企业)必须在桐乡市成立全资企业(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土地受让人如需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应具备相应开发资质条件。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该地块零售商业建筑面积5300-5800平方米;
3、该地块实施限价出让,最高限价10400万元;达到最高限价后有2个或2个以上竞拍者的转入竞拍地块内配建公寓建筑面积,公寓起始竞拍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竞拍以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一个增幅,配建车位按每竞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1个车位。所配建的公寓及车位须无偿移交至桐乡市洲泉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下属国有公司;
4、由桐乡市相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竞得人回购该宗地内不少于550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面积和300平方米的住宅建筑面积,商业和住宅回购价格统一为4000元/平方米。并无偿优先提供不少于每套住宅1个的地上标准汽车位,由竞得人无偿移交给桐乡市相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具体位置由桐乡市相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指定或优先选择;(详见下载文件《洲泉镇2020-84-1地块房屋回购协议》)
5、该地块的受让方竞得土地、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若需配建公寓的,须与桐乡市洲泉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下属国有公司签订《洲泉镇2020-84-1地块配建公寓协议》(见下载文件),须与桐乡市相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洲泉镇2020-84-1地块房屋回购协议》(见下载文件);凭土地成交确认书、《洲泉镇2020-84-1地块配建公寓协议》(需配建公寓的)和《洲泉镇2020-84-1地块房屋回购协议》与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洲泉镇2020-84-1地块配建公寓协议》和《洲泉镇2020-84-1地块房屋回购协议》由桐乡市洲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6、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且闲置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⑷被列入桐乡市土地市场黑名单者,禁止其参与新的土地竞买,因竞买资格后审而竞得土地的,成交结果确认无效。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
五、出让时间安排
(一) 报名时间:2022年06月13日至2022年06月24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24日16:00时)
(二)拍卖时间:
桐乡市石门镇2021-01地块拍卖起始时间:2022年06月27日9:30时;
桐乡市洲泉镇2020-84-1地块拍卖起始时间:2022年06月27日10:00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出让金缴付时间:
以上地块出让金必须在2022年07月27日前全额缴清。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八、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九、联系方式
(一)现场咨询: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1号楼4楼西厅),联系电话:0573-88112330、88117207;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人:沈女士
(二)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
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 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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