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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国土资告字[2010]04号-涟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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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洪泽县人民政府批准,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洪地№2010G010-2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及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单位:平方米、万元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竞买
保证
 
挂牌
起始
 
加价
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10
东风路南侧、涧小路西侧
7186.67 (10.78亩)
商住
8.35
80%
/
40、70
2000
4850
10或其整倍数
11
人民北路东侧、东五道南侧
51333.33(77亩)
商住
1.6
35%
25%
40、70
2000
7700
10或其整倍数
12
东十一道南侧、东九街西侧
1280 (1.92亩)
商住
3.1
60%
/
40、70
50
115
10或其整倍数
13
砚马北路南侧、东九街东侧
5326.67 (7.99亩)
商住(办公)
2.7
35%
30%
40、50、70
50
176
2或其整倍数
14
黄集镇文化路西侧
448 (0.672亩)
商住
2.9
93%
/
40、70
20
40.6
1.4或其整倍数
15
黄集镇文化路东侧
448 (0.672亩)
商住
2.9
93%
/
40、70
20
40.6
1.4或其整倍数
16
黄集镇文化路西侧
640   0.96亩)
商住
2.9
93%
/
40、70
30
58
2或其整倍数
17
黄集镇文化路东侧
640   0.96亩)
商住
2.9
93%
/
40、70
30
58
2或其整倍数
18
黄集镇文化路西侧
640   0.96亩)
商住
2.9
93%
/
40、70
30
58
2或其整倍数
19
黄集镇文化路东侧
640   0.96亩)
商住
2.9
93%
/
40、70
30
58
2或其整倍数
20
黄集镇文化路西侧
704(1.056亩)
商住
2.9
93%
/
40、70
30
63.8
2.2或其整倍数
21
黄集镇文化路东侧
704 (1.056亩)
商住
2.9
93%
/
40、70
30
63.8
2.2或其整倍数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自然人竞得土地后,须依法取得开发资质。
 
三、本次出让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进行,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及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6月5日上午8:30至2010年6月28日上午11:00,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6月17日上午8:30至2010年6月28日上午11:00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8日上午11: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6月28日上午11: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点为洪泽县国土资源局;挂牌时间为:2010年6月17日上午8:30至2010年6月30日上午9:0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规划、建设规费、土地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公证费等规(税)费。
(二)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并愿意接受和遵守该文件中的规定。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在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
(五)竞得人交清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东九道26号行政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517-87209020  
    真:0517-87223013
联 系 人:仇应关   陆军
竞买履约保证金汇入行:洪泽建行
收款单位:洪泽县收费管理局,
帐号:32001727936051137918
执收单位: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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