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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慈土资告字[2010]227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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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城西休闲娱乐商务区2#地块 宗地面积:  133190平方米 宗地坐落:  宗汉街道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6-2.17 建筑密度(%):  25-40
绿化率(%):  ≥2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85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起始价:  42270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0年12月30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01月10日15时00分
宗地编号:  城西休闲娱乐商务区3#地块 宗地面积:  160503平方米 宗地坐落:  宗汉街道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6-2.24 建筑密度(%):  24-34
绿化率(%):  ≥26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27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起始价:  63460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0年12月30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01月10日15时0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城西休闲娱乐商务区2#、3#地块开发建设方案比选得分85以上,并与慈溪市人民政府宗汉街道办事处签订竞买地块投资协议书的企业法人,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07日2011年01月07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30日2011年01月07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07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1月07日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城西休闲娱乐商务区2#地块号地块:2010年12月30日09时00分2011年01月10日15时00分 ;
    城西休闲娱乐商务区3#地块号地块:2010年12月30日09时00分2011年01月10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开发建设方案比选
    竞买人申请参加城西休闲娱乐商务区2#、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前,须按城西休闲娱乐商务区2#、3#地块投资建设要求编制总体开发建设方案,并参加由慈溪市人民政府宗汉街道办事处组织的开发建设方案比选(城西休闲娱乐商务区2#、3#地块投资建设要求、比选办法见挂牌出让文件)。
    城西休闲娱乐商务区2#、3#地块开发建设方案提交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8日下午3:00,提交地点:慈溪市人民政府宗汉街道办事处(西二环北路599号)。
    城西休闲娱乐商务区2#、3#地块开发建设方案比选时间:2010年12月29日下午2:00,比选地点:慈溪市人民政府宗汉街道办事处(西二环北路599号)。联系人:周晓燕,联系电话:63207958。
    (二)城西休闲娱乐商务区2#地块内的规划后横江和规划水厂南横路,由该宗地竞得人根据慈溪市建设局、水利局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在该宗地商业用房开业前建成并验收合格后,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无偿移交给宗汉街道办事处;城西休闲娱乐商务区3#地块内的规划后横江、规划光华路和规划水厂南横路,由该宗地竞得人根据慈溪市建设局、水利局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在该宗地商业用房开业前建成并验收合格后,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无偿移交给宗汉街道办事处(规划后横江、规划水厂南横路、规划光华路建设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城西休闲娱乐商务区2#、3#地块竞买申请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1个月内,必须在宗汉街道行政辖区内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且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人民币1亿元)。
    (四)按《规划条件通知书》要求配建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经营用房、社区用房所占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
    (五)出让宗地范围内(包括地上、地下)的电力线、通信
    线、管网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六)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要求:竞买单位以本单位开出的转帐支票或汇票形式上交。必须实时清算,不收现金,分公司开出的一律不收。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人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付款期限:竞得人在挂牌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九)动工及竣工时间:
    动工时间: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城镇住宅用地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
    开发建设期限: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自开工之日起二十个月内竣工;城镇住宅用地自开工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竣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829993
    开户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银行帐号:7336210182600034034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201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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