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温土公告字[201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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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地块位于新河镇市民大道北侧,东至横淋线与市民大道交叉口,南至市民大道,西至XH060220地块接壤,北至横淋线,出让土地面积4517平方米, 出让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期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出让地块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1.8; 绿地率不少于25%;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813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24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5730平方米。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温岭市建设规划局温建规许(2010)112号文件要求。
出让地块位于新河镇市民大道北侧,东至横淋线与市民大道交叉口,南至市民大道,西至XH060220地块接壤,北至横淋线,出让土地面积4517平方米, 出让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期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出让地块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1.8; 绿地率不少于25%;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813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24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5730平方米。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温岭市建设规划局温建规许(2010)112号文件要求。
宗地编号: | 1 | 宗地面积: | 451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温岭市新河镇市民大道北侧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8 | 建筑密度(%): | ≤35 |
绿化率(%): | ≥2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5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2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10日 至 2010年12月21日 到 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九龙大道166号)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20日 至 2010年12月21日 到 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九龙大道166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2月21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12月23日15时00分 在 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九龙大道166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公开拍卖方式出让,起始价为12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50万元,并设置保留价。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受让人须在拍卖成交之后起3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金及3%契税。
公开拍卖方式出让,起始价为12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50万元,并设置保留价。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受让人须在拍卖成交之后起3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金及3%契税。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3505862466 8659805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3505862466 8659805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201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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