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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温土公告字[2010]65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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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地块位于新河镇市民大道北侧,东至横淋线与市民大道交叉口,南至市民大道,西至XH060220地块接壤,北至横淋线,出让土地面积4517平方米, 出让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期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出让地块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1.8; 绿地率不少于25%;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813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24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5730平方米。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温岭市建设规划局温建规许(2010)112号文件要求。
宗地编号:  1 宗地面积:  451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温岭市新河镇市民大道北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1.8 建筑密度(%):  ≤35
绿化率(%):  ≥2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25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20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10日2010年12月21日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九龙大道166号)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20日2010年12月21日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九龙大道166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2月21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12月23日15时00分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九龙大道166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公开拍卖方式出让,起始价为12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50万元,并设置保留价。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受让人须在拍卖成交之后起3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金及3%契税。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3505862466 8659805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201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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