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县9月27日拍卖出让大目湾新城巨鹰路与门前涂路交叉口东北侧等3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象自然资规出告字〔2022〕09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拍卖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指标、起始价、保证金等要求
地块一位于大目湾新城巨鹰路与门前涂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二位于新桥影视城一期,影视大道南侧神雕侠侣城内;地块三位于宁波半边山旅游度假区。
编号 |
地 块 |
出让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一 |
大目湾新城ZX26-01-30地块 |
55001 |
住宅及配套用地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1.0<FAR≤1.6 (不包括地下空间) |
≤30 |
30 |
41251 |
8251 |
二 |
象山县影视城一期地块七 |
16273 |
娱乐用地 公园绿地 |
娱乐用地40年 公园绿地50年 |
1.3 (不包括地下空间) |
≤45 |
B3:35; G1:≥70 |
964 |
290 |
三 |
半边山ZX03-08-01地块 |
16491 |
旅馆、餐饮用地 |
40年 |
1.3≤FAR≤1.31 (不包括地下空间) |
≤30 |
≥30 |
1112 |
334 |
二、竞买对象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⑵禁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人”的单位参加竞买。
⑶禁止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含滞纳金、违约金)的企业及其主要投资人(控股股东)参加竞买。
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仅限一家)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网上报名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竞得人须有出资比例)、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拍卖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活动。
四、拍卖报名及拍卖开始时间
拍卖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9:00至9月26日16:00;
拍卖开始时间:地块一 2022年9月27日9:00;
地块二 2022年9月27日9:30;
地块三 2022年9月27日10:00;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地块一当竞买报价超过47351万元(约15%)时,转入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程序,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须知、规划条件等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咨询电话:0574-89522058 联系人:黄女士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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