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县10月04日至10月13日挂牌出让永安中路东侧、旺池路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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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网挂[2022]018号
- 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3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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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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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 2022018001 永安中路东侧、旺池路南侧69913 商住/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1 < 容积率 ≤ 2.3 35 ≤ 绿化率 70 16000 78582.212 10(元/平方米) 2022018002 海光西路北侧、小焦港河西侧11422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1 < 容积率 ≤ 2.3 35 ≤ 绿化率 70 4000 16561.9 10(元/平方米) 2022018003 永安中路东侧、旺池路北侧15985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1 < 容积率 ≤ 1.5 35 ≤ 绿化率 70 3000 12020.72 10(元/平方米) -
二、竞买资格:本次挂牌出让的报名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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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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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09月14日 至2022年10月03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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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海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undefined)(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04日至2022年10月11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10月11日15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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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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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20220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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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2年10月04日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1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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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时间:2022年10月04日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1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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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2022年10月04日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3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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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202201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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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2年10月04日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1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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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时间:2022年10月04日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1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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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2022年10月04日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3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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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202201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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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2年10月04日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1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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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时间:2022年10月04日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1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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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2022年10月04日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3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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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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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竞得人如为海安市外注册企业,则需在海安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竞得人如为海安市内注册企业,拟注册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的,需在竞买申请时按规定申请。联合竞买的需在竞买申请时明确股权比例。在项目竣工前,新公司股权不得擅自转让,本条款由海安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落实和监督。不按规定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将取消其中买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的,须按规定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 3.竞得人于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将土地出让金缴纳至50%;签订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将土地出让金缴纳至60%;签订出让合同后六个月内将土地出让金缴清。 4.土地交付:土地出让金付清后1个月内交付。 5.开竣工约定:土地交付后3个月内开工,土地交付后36个月内竣工。 6.2022018001号地块需按照政府现有已批复的安置房规划方案建设安置房并按照既定的单价出售于特定对象(安置户)。安置房共计696套,地上总建筑面积约93342㎡,安置房(期房、毛坯)基准价11600元/㎡,从实际住宅第1层起计算,第1层为0,从第二层起每层递增50元/㎡,19层以上按第19层的层次价计算。经规划批建的地下机动车位:安置户购买价格为12万元/个(若安置户购买多个地下机动车位,除第一个按照12万元/个购买外,其余均按市场价进行结算)。安置房及部分车位由竞得方与安置户签订销售合同,海安富城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支付上述款项。安置房须在交地后三个月内开工,开工后3年内具备交房条件。 7.2022018001号地块配建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邻里中心,无偿移交政府(含地下车库)。 8.2022018001号、2022018002号两宗地块总平面布局、公共设施用房、建筑退界等规划设计方案同时报批。 9.2022018003号地块竞得人需在地块东侧建设一所八轨幼儿园无偿移交给政府,按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1858㎡,投入5000万元(最终以政府审计价为准,审计超出5000万元部分由政府支付),幼儿园须在2024年5月建成交付。 10.2022018003号地块用地内东侧(南半部)规划10m宽公共通道,并对外开放。 11.本次拟三宗地块已先行启动项目地勘、规划设计、桩基工程、检测等项目,地块竞得人需与海安富城城市更新有限公司结算。 12.如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竞得人未能按照约定或同意延期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00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竞得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期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001%的违约金。 13.无偿配建及移交工程:2022018001号地块物管用房: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4‰;社区用房:不少于450㎡且不少于30㎡/100户;一层不少于50㎡;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30㎡/100户;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不少于200㎡且不少于20㎡/100户;邮政服务用房:不少于30㎡(紧靠小区出入口);公厕:不少于80㎡;垃圾收集设施:不少于90㎡。 2022018002号地块物管用房: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4‰;社区用房:不少于30㎡/100户,片区内邻里中心统筹安排;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30㎡/100户,片区内邻里中心统筹安排;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不少于20㎡/100户,片区内邻里中心统筹安排;邮政服务用房:不少于30㎡(紧靠小区出入口);公厕:不少于80㎡;垃圾收集设施:不少于40㎡。 2022018003号地块物管用房: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4‰;社区用房:不少于30㎡/100户,片区内邻里中心统筹安排;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30㎡/100户;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不少于20㎡/100户;邮政服务用房:不少于30㎡(紧靠小区出入口);公厕:不少于60㎡ ;垃圾收集设施:不少于40㎡。 14.绿色建筑: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新出让住宅地块,绿色建筑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实行基本级挂牌,摘牌后绿色星级由开发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 15.建筑产业现代化:按海政发(2022)26号文件要求,新出让土地的商品房项目,要求预制装配率达到50%的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50%。 16.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17.开发建设中涉及周边地块的,由土地竞得人自行与周边地块使用人协商解决;竞得人除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外,还须按国家、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费、税。 18.本公告内容由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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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
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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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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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海安市江海东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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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13-88917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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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曹艳燕 崔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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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单位: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 账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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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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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