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10月11日至10月21日挂牌出让中山街与囿山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丽土告字〔2022〕35号
经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21日,公开挂牌出让中山街与囿山路交叉口东北侧1#地块(刘祠堂背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南部地块)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1、土地坐落:中山街与囿山路交叉口东北侧(详见示意图)。
2、土地用途: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3、出让年限:40年。
二、主要规划指标和起始价:
地块 坐落 |
土地 面积 |
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中山街与囿山路交叉口东北侧 |
5088平方米,其中项目用地4353平方米(含核心区保留建筑用地178平方米),代建公共绿化用地735平方米 |
≤4648平方米(其中保留建筑面积322.8平方米) |
2725 |
2725 |
注:土地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竞买对象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次挂牌出让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申请人竞得地块使用权后如在莲都区范围内成立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竞买时需按照《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中的规定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申请》。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符合《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
存在下列情况的单位不得参加上述地块竞买: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已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在丽水市中心城区(岩泉街道、紫金街道、白云街道、万象街道、联城街道所辖范围)存在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且未处置到位的,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不符合挂牌出让须知文件要求的,对因未通过竞得人资格审查的,明确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11日到2022年10月19日,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系统提示及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交申请。报名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系统显示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挂牌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21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契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成交价款的3%由受让人向税务部门缴纳。
(二)该幅地块的成交价款即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出让价款(不含契税)。土地出让金要求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全额缴清,否则视为违约,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三)本次挂牌设有出让底价。
九、联系方式:
出让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578-2668079、2668127、2668990
联系人:吕女士(利用)、叶女士(交易)、徐先生(规划)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