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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缙云县11月13日至11月23日挂牌出让五云街道五都村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2-10-24

关键字:缙告字〔2022〕55号

 缙告字〔2022〕5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五云街道2022-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主要规划指标、起始价等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五云街道五都村。

(二)土地用途:批发市场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三)出让年限:40年。

(四)出让面积:83504.6平方米。

(五)容积率:大于等于1.4小于等于1.5。

(六)建筑面积:计容总建筑面积116906~125256平方米,其中市场建筑面积控制在77650~80500平方米(其中配套地上停车建筑面积控制在3000~3100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控制在10750~136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控制在28450~31300平方米(其中配套地上停车建筑面积控制在5100~5200平方米)。

(七)建筑密度小于等于54%,绿地率大于等于10%,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米。

(八)出让起始价为14981万元,竞买保证金为4495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具体规划指标等要求以《五云街道2022-3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缙资规条〔2022〕46号)为准。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申请人竞得地块使用权后如在缙云县范围内成立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竞买时需按照《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中的规定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申请》。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符合《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规划条件、用地红线图等)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13日17时0分至2022年11月21日17时0分,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17时0分(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https://td.zjgtjy.cn/);挂牌时间为:2022年11月13日17时0分至2022年11月23日17时0分。

(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本次挂牌设有底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挂牌成交价仅为该宗地块的地价款,相关税费等按有关规定缴纳。

(二)地块的通路、通电、给水、排水、通讯等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就近接入出让地块。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土地出让面积与规划建筑红线后退引起的实际使用面积不一致时,以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后的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登记发证。

(四)本项目自持比例不得低于53%,酒店建筑面积(按计容面积计算)自持不得小于135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按计容面积计算)自持不得小于5100平方米,市场建筑面积(按计容面积计算)自持不得小于49300平方米。

(五)本地块具体招商政策由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联系人邱小瑞,电话13625780873。

九、联系方式

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8003室

电话:0578-3315695  18758328219

联系人:李先生 应女士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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