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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芜国土拍告字[2010]015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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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芜湖县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建筑退规划用地边界距离:南侧、东侧用地边界线≥3米,道路交叉口应加大退让间距;其它与用地周边保留建筑、已建建筑、在建建筑的距离必须满足日照、消防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二)停车面积:按国家规范及芜湖市有关要求配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商业部分、服务业部分及办公部分机动车停车按不小于0.6车位/100㎡建筑面积执行。(三)商业:沿街商业门面面宽不得小于7米。
宗地编号:  1015 宗地面积:  13362平方米 宗地坐落:  湾址镇迎宾大道以北,火龙岗路以西(迎宾新都小区)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2.5-3.5 建筑密度(%):  ≤4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000万元    
 场地平整:场地现状自然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一平
起始价:  220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土地用途为商业、办公、服务业。 1、商业广告位须统一设计;结合周边环境做好沿迎宾大道与火龙岗路景观及亮化设计,并施工投入使用。建筑立面设计风格应与迎宾大道两侧规划一致。 2、所有设计应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相关规范。 3、需报送两个以上不同的规划和单体建筑设计方案,报县规划建设用地管理委员会审定。 4、人防部分要求按国家和我县现行规定(芜政[2008]48号)执行。 5、其他未尽事项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二)建设工期:此次出让地块总建设工期为30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总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计算。(三)保证金处置方式:报名时,收取拍卖资料费2000元,拍卖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合同履行后,其中90%计可冲抵首期土地出让金;剩余10%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50%,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50%。工程按期开工和整个项目按期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1‰的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未成交者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息);(四)土地交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土地成交后六十日内交付;土地成交价款分两期付清,第一期在出让成交后三十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60%,余款40%在出让成交后六十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款交清后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独立或者联合参加竞买。但此前在芜湖县范围内有违规拖欠价款记录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03日2010年12月23日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03日2010年12月23日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3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2月23日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12月23日15时00分芜湖县行政中心第二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10年12月23日—2011年1月6日16:00时,地点在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在挂牌期间,至2011年1月4日16:00时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11年1月4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芜湖县湾址镇环城南路62号
    联 系 人:方向、高海宝
    联系电话:0553-8828609 8821737
    开户单位: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芜湖县支行
    银行帐号:80080155260000026

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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