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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龙港市11月22日至12月5日挂牌出让新城龙湖区块昌盛路东侧、 东海大道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2-11-02

关键字:龙资规告字[2022]19号

 龙资规告字[2022]19号

 

经龙港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政〔2022〕141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决定挂牌出让龙港市龙湖区块8-20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龙港市龙湖区块8-20地块

宗地

面积

总用地面积35798㎡

宗地坐落

龙港新城龙湖区块昌盛路东侧、 东海大道南侧、宝元路西侧、规划路北侧

出让

年期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

≤1.94

计入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

≤69448平方米;10000平方米≤各兼容功能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兼容功能需布置在商业服务业设施集中区域内,且沿东海大道独立商业建筑面积≥10000㎡

绿地率

≥30%

建筑高度

≤54米(商业服务业设施集中区建筑高度≤ 30米)

土地用途

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建筑密度

≤35%

竞买保证金

6827万元

   

起始价

 34134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22日1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5日10时00分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包括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税费。

2、竞得人必须在2022年12月13日前凭与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龙港市龙湖区块8-20地块集中商业建设监管及代建协议》、成交确认书与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逾期未签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

具体情况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二)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龙港市域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龙港市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龙港市十域内注册的企业也可在龙港市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当地块竞价总价未达到44334万元时按报价最高者竞得方式确定竞得人。当地块竞价总价达到44334万元时,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竞报配建配套用房(政策性住房,项目竣工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龙港市人民政府)面积的程序,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配建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人,最高竞报配建面积为57000平方米,首个竞报最高配建面积的竞买人直接确定为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2日10时00分至2022年12月2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17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2022年12月15日前缴纳总地价款的50%,余额竞得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缴清。

九、联系方式、现场咨询:

(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龙港市西一路181号)   

联系电话:0577-59902566

(二)、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世纪大道与彩虹大道交口)

联系电话:0577-68099707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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