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12月7日拍卖出让朱家尖盐厂ZJ-07-J02-01b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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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普陀山拍2022-01号)
经 舟山市人民政府 批准,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舟山市朱家尖盐厂ZJ-07-J02-01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总面积 (m2)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
出让年限 |
起始总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幅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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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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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903101003GB0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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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朱家尖盐厂ZJ-07-J02-01b地块 |
3715m2 |
3715m2 |
旅馆用地、餐饮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1.3 |
≤30% |
≥15% |
限高24米(具体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
40年 |
1150.17 |
231 |
每次5万元 |
其他土地利用条件:项目建成后第一层部分由政府以62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建筑面积不少于980平方米),第一层商业部分必须符合环保审批相关要求。本宗地及地上建筑物必须整体持有,即转让时必须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宗地及地上建筑物只允许作为一个产权单元进行不动产登记(除政府回购部分),不允许以幢、层或间为单元进行不动产登记。其他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注: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舟山市区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明确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黑名单”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企业均须满足对竞买人资质的要求,并须在申请书中明确出资比例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普朱功能区外企业如竞得本地块,必须在普朱功能区注册成立全资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五、公告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2月6日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2月6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16时30分)
拍卖时间:2022年12月7日上午9:45时开始。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申请方式: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八、联系方式:
普陀区朱家尖街道福兴路149号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山分局开发利用科
咨询电话:0580-603388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山分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