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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2010)第38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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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1 宗地面积:  22136平方米 宗地坐落:  昆阳镇工业园区A16地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2-3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4700万元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
起始价:  23259万元 加价幅度:  0万元/公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竞买对象:该地块参加对象必须为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注:竞得人必须按对等资质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24日2010年12月27日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24日2010年12月27日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2月28日09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12月28日10时00分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拍卖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申请截止时,如该宗地有效竞买人少于3人时,则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月11日15时(工作日)。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月7日17时(工作日),已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该宗地挂牌竞买。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7日16时。经审查,参加挂牌出让的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1年1月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63193022
    开户单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平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1203283009049013987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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