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12月16日拍卖出让酒城大道以南、老君大道以西等4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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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自然资规告字(2022)16号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²、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 (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
2022-34 | 酒城大道以南、老君大道以西 | 18488.1(27.732) | 商住(商服比例为5%-10%) | ≤1.8 | ≤28%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5980 | 1200 | 50 |
2022-35 | 槐花路以北、老君大道以西 | 84194.8(126.292) | 商住(商服比例为6%-10%) | ≤1.8 | ≤28%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25560 | 5120 | 100 |
2022-36 | 酒城大道以南、神农大道以东 | 34857.7(52.287) | 商住(商服比例不大于5%) | ≤1.8 | ≤28%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11330 | 2300 | 50 |
2022-37 | 槐花路以北、神农大道以东 | 44245.3(66.368) | 商住(商服比例不大于5%) | ≤1.8 | ≤28%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14380 | 2900 | 5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2年12月12日17:30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如只有一家则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12日,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12日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17:00。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2年12月12日18 :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22年12月20日17:00。
六、挂牌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2日上午10:00止,拍卖时间为2022年12月16 日上午10:00,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
(一)上述出让宗地含配套建设的地下车位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含人防工程)。
(二)2022-35、2022-36、2022-37号宗地竞得人须按照《亳州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亳政办秘〔2022〕22号)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
(三)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和〈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建标〔2022〕60号)文件要求,上述出让宗地内需按每百户不得低于30平方米、单体面积不得低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可结合周边地块统筹配置,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地民政部门;需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可结合周边地块统筹配置,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地卫生健康部门。
(四)上述出让宗地竞买人须单独报名,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须同时报名、同时合并报价竞买2022-34、2022-35、2022-36和2022-37号四宗土地。
(五)上述出让宗地竞得人须在2022-35号宗地内配建不少于12个班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54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749平方米,并按照《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小区新配建中小学幼儿园移交标准的函》(教秘〔2018〕449号)所要求的标准进行建设。
幼儿园工程和装修等竣工完成,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符合条件后开发企业将配建幼儿园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无偿移交给所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办理转移登记,转移后按划拨用地管理。
(六)上述出让宗地竞得人须在2022-35号宗地北侧相邻地块内建设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具体建设和装修标准见出让文件)。
(七)上述出让宗地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推行"交房即发证"。
(八)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土地竞买保证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0023608041030000001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4001888608050596374
开户行:徽商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2710101021000003553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8-5991061 5120275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