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张国土告字[201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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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张地2006-A4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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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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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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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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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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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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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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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报
总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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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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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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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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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地2006- A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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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人民东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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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地块74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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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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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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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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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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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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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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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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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地块13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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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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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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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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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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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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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地2006-A41号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东二环路;南至人民东路;西至东苑路;北至张杨公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0年12月29日17时前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10日至2010年12月29日(工作日内),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10日至2010年12月29日,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9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0年12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在申请截止时如只有一人报名者,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定于2010年12月22日9时至2010年12月31日16时在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挂牌;在申请截止时如有二人报名者,则采用现场竞价方式出让,现场竞价时间定于2010年12月30日14时30分开始;在申请截止时如有二人以上报名者,则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定于2010年12月30日14时30分开始,地点在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市国土资源局大楼一楼)。
七、本次出让土地价格为净地地价,不含行政规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及相关税费。
八、竞买人应承诺该项目整体经营的商业和五星级酒店的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且不得分割销售,竞买人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应的承诺书。
九、竞买人必须提供与世界前十名(按2009年度《Hotels》杂志排名为准)或得到认可的五星级酒店签订的意向书,客房数量不少于400间,并书面承诺酒店建成后也必须是由相对应的五星级酒店管理公司来经营管理。
十、A地块必须建设两幢双子塔楼,主楼功能一幢以五星级酒店为主,一幢为甲级写字楼。
十一、联系方式和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32号(市国土资源局大楼102)
联系电话:0512-58693305
联 系 人:包峥华 梁云 陆晓春
开户单位: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人民币)
开户银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
账 号: 800011642101018(人民币)
开户单位: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外币)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营业部(外币)
账 号:45704508092014 (外币)
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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