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浙江省湖州市12月23日拍卖出让2南浔硬长桥单元CD-04-02-07J号等4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2-12-02

关键字:

湖自然资规告字(202225

 

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2022-42号地块2022-43号地块2022-44号地块2022-4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名及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出让

面积

(㎡)

容积率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履行合同的定金

2022-42

南浔硬长桥单元CD-04-02-07J号地块(位于南浔城区硬长桥单元,南至联谊路,西至湖浔大道,北至加油站,东至现状河流)

旅馆用地,商业40年

12268

1.3-2.0

1890

378

成交价的20%

2022-43

南浔区和孚镇2022-18号地块(位于和孚龙头山单元,南侧为和孚中学,北面靠近湖盐公路,西侧为和孚镇交警支队,东侧为和孚国土所)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40年

6550

1.5-1.8

1210

242

成交价的20%

2022-44

南浔区双林镇2021-1号地块(位于双林镇,东至阳光大道,南至全兴路,北至南浔银行,西至空地。)

商业用地,商业40年

7288

1.5-2.0

1640

328

成交价的20%

2022-45

南浔区练市镇2020-23号地块(位于南浔区练市镇水口村,基地北侧为茅家桥路,南侧为住宅,西侧为现状道路,东侧为住宅)

旅馆用地,商业40年

5739

1.8-2.0

720

144

成交价的20%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当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向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缴纳。

二、申请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 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与竞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与竞买并竞得(入选),竞得(入选)资格无效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拍卖方式及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人须使用IE7.0、8.0、9.0及10(推荐使用IE8.0)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报名时间为:2022122日上午9:00至20221222日下午16: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 20221222日下午16:00。

拍卖时间:2022-42号地块:20221223日上午9:00;

2022-43号地块:20221223日上午9:00;

2022-44号地块:20221223日上午9:00;

2022-45号地块:20221223日上午9:00。

拍卖时间和报名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六、地块有关要求:

1、2022-42号地块不得分割登记,不得销售,须整体持有,不得改变用途(指项目方案须上报湖州市南浔区规划委员会审查,并按湖州市南浔区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不得改变湖州市南浔区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不得设置公寓式酒店及公寓式办公用房,前述建设约定、取得土地后建设的业态及建成后的业态由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管。

2、2022-43号地块不得分割登记、不得销售,须整体持有,不得改变用途(指项目方案须上报湖州市南浔区规划委员会审查,并按湖州市南浔区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不得改变湖州市南浔区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不得设置公寓式酒店及公寓式办公用房,前述建设约定、取得土地后建设的业态及建成后的业态由南浔区和孚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管。

3、2022-44号地块要求可分割、可销售,分割应当以房屋基本单元进行分割和销售,不得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的形式进行分割和销售,不得改变用途(指项目方案须上报湖州市南浔区规划委员会审查,并按湖州市南浔区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不得改变湖州市南浔区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不得设置公寓式酒店及公寓式办公用房,前述建设约定、取得土地后建设的业态及建成后的业态由南浔区双林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管。

4、2022-45号地块不得分割登记、不得销售,须整体持有,不得改变用途(指项目方案须上报湖州市南浔区规划委员会审查,并按湖州市南浔区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不得改变湖州市南浔区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前述建设约定、取得土地后建设的业态及建成后的业态由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管。

5、依据省、市人防实施有关要求,配建相关人防设施,具体和南浔区人防办对接,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6、绿色建筑、装配式建造要求和有关配建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造要求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及监管。

、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联系方式:

1.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高先生0572-2667751

南浔镇自然资源所                  先生0572-2686576

和孚镇自然资源所                  施女士13567991110

双林镇自然资源所                  先生0572-2906766

练市镇自然资源所                  刘女士0572-2906556

2.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122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