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9月13日至9月22日挂牌出让滨科城四川路以西等28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合自然资规公告[2022]22号
合自然资规公告[2022]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6〕43号)、《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座落 | 地块编号 | 四至范围 | 土地面积(亩)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比例(毛坯) | 起始价 (万元/亩) | 地块起始总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 居住最高限价(万元/亩) | 地块最高总价(万元) | 商品住宅(毛坯)平均备案价格(元/平方米) |
1 | 滨科城四川路以西、嘉陵江路以北 | 滨科城BK202206号 | 东至四川路、西至贵州路、南至嘉陵江路、北至用地界线 | 169.09(A地块居住118.19;B地块居住50.9) | 居住 | 70年 | A≤2.2;B≤2.2 | 15% | 1775 | 300134.75 | 6.1亿 | 2040 | 344943 | 27612 |
2 | 滨科城玉龙路以东、武汉路以北 | 滨科城BK202207号 | 东至用地界线、西至玉龙路、南至武汉路、北至用地界线 | 35.65(居住地块用地面积≤80%) | 商住混合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 ≤2.5 | / | 居住1835、商业410 | 55257.5 | 1.2亿 | 2108 | 63043 | 26132 |
3 | 包河区吉林路以东、西安路以南 | 包河区BH202216号 | 东至巢湖南路、西至吉林路、南至黄河路、北至西安路 | 127.5(A地块居住56.24;B地块居住71.26) | 居住 | 70年 | A地块≤1.6;B地块≤1.6 | / | 1175 | 149812.5 | 3亿 | 1350 | 172125 | 21127 |
4 | 包河区潜口路以东、龙川路以南 | 包河区BH202217号 | 东至批云峰路、西至潜口路、南至用地界线、北至龙川路 | 43.86(A地块商住混合37.16;B地块幼儿园6.7) | 商住混合(商业与住宅建筑面积比为2:8)、幼儿园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幼儿园50年 | A地块≤2.4;B地块≤0.8 | / | 商业410、 居住1845、 幼儿园120 | 58699.28 | 1.2亿 | 2120 | 66874 | 23123 |
5 | 包河区上海路以东、南淝河路以北 | 包河区BH202218号 | 东至用地界线、西至上海路、南至南淝河路、北至用地界线 | 132.64(A地块居住64.93;B地块居住45.83;C地块商业13.88;D地块幼儿园8) | 商业、居住、幼儿园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幼儿园50年 | A地块≤2.2;B地块≤2.5;C地块≤2.0;D地块≤1.5 | / | 商业360、 居住1600、 幼儿园100 | 183012.8 | 3.7亿 | 1820 | 207380 | 22641 |
6 | 包河区棠樾路以西、祁门路以南 | 包河区BH202219号 | 东至棠樾路、西至用地界线、南至用地界线、北至祁门路 | 58.04(A地块居住49.8;B地块幼儿园8.24) | 居住、幼儿园 | 居住70年、 幼儿园50年 | A地块≤2.0;B地块≤1.2 | / | 居住1500、 幼儿园100 | 75524 | 1.6亿 | 1720 | 86480 | 23255 |
7 | 包河区关麓路以东、南二环路以南 | 包河区BH202220号 | 东至西递路、西至关麓路、南至汤泉路、北至南二环路 | 67.78 | 居住 | 70年 | ≤2.5 | 8% | 1937 | 131289.86 | 2.7亿 | 2225 | 150810 | 23567 |
8 | 包河区历口路以西、太平湖路以南 | 包河区BH202221号 | 东至历口路、西至用地界线、南至潭渡路、北至太平湖路 | 134.67 | 居住 | 70年 | ≤2.0 | 6% | 1540 | 207391.8 | 4.2亿 | 1763 | 237423 | 23132 |
9 | 包河区黑龙江路以东、延安路以南 | 包河区BH202222号 | 东至用地界线、西至黑龙江路、南至用地界线、北至延安路 | 44.15 | 居住 | 70年 | ≤2.5 | / | 380.1 | 16781.42 | 3500万 | 418 | 18454 | / |
10 | 包河区青通河路以东、巢湖南路以南
| 包河区BH202223号 | 东至用地界线、西至青通河路 南至用地界线、北至巢湖南路 | 141.15(A地块63.37;B地块77.78) | 居住 | 70年 | ≤2.4 | / | 380.1 | 53651.12 | 1.1亿 | 418 | 59000 | / |
11 | 包河区徽州大道以东、祁门路以南 | 包河区BH202224号 | 东至用地界线、西至路徽州大道、南至龙图路、北至祁门路 | 86.8(A地块22.02;B地块40.78;C地块24) | 居住 | 70年 | ≤2.5 | / | 530.1 | 46012.68 | 9300万 | 583 | 50604 | / |
12 | 蜀山区习友路与金寨路交口西北角 | 蜀山区SS202210号 | 东至百神庙里路、西至千人桥路、南至习友路、北至万佛湖路 | 71.41 (商住计容建筑面积比不低于2:8) | 商业、商务金融、居住混合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 ≤2.4(其中居住≤2.2) | / | 居住1950、 商业760 | 128432.40 | 2.6亿 | 2239 | 146442 | / |
13 | 蜀山区金水湾路与西城大道交口东北角 | 蜀山区SS202211号 | 东至段公路、西至用地边界、南至金水湾路、北至香迎路 | 79.81 | 居住用地 | 70年 | ≤2.2 | 10% | 920 | 73425.2 | 1.5亿 | 1050 | 83800 | 17067 |
14 | 蜀山区金水湾路与西城大道交口东南角 | 蜀山区SS202212号 | 东至段公路、西至西城大道、南至杨河湾路、北至用地边界 | 97.35 (居住65.58、商业商务金融16.39、幼儿园12.26、公园绿地用地3.12) | 商业、商务金融、居住混合用地,幼儿园用地,公园绿地 | 居住70年、商业40年、幼儿园50年、绿地50年 | 商业≤3.5、居住≤2.0、幼儿园≤1.0 | / | 居住905、商业210、幼儿园100、绿地50 | 64173.8 | 1.3亿 | 1034 | 72633 | 17332 |
15 | 蜀山区 西城大道与佛岭寨路交口东北角 | 蜀山区SS202213号 | 东至段公路、西至西城大道、南至佛岭寨路、北至杨河湾路 | 106.41 (居住85.11、商业商务金融21.3) | 商业、商务金融、居住混合用地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 商业≤3.5 居住≤2.2 | / | 居住910、 商业210 | 81923.1 | 1.7亿 | 1039 | 92902 | 17176 |
16 | 蜀山区长江西路与小蜀山西路交口东南角 | 蜀山区SS202214号 | 东至用地边界、西至用地边界、南至用地边界、北至用地边界 | 67.95 (居住56.35亩、幼儿园10.09亩和公园绿地用地1.51亩) | 居住用地、幼儿园用地、公园绿地用地 | 居住70年、幼儿园50年、绿地50年 | 居住≤1.8、幼儿园≤1.0 | / | 居住266.1 、幼儿园100、 绿地50 | 16079.24 | 4000万 | 292 | 17538 | / |
17 | 庐阳区合淮路以东、开拓路以北 | 庐阳区LY202211号 | 东至护水路、西至合淮路、南至开拓路、北至北环路 | 78.09(居住67.67、幼儿园10.42) | 居住、幼儿园 | 居住70年、幼儿园50年 | 居住≤2.0、幼儿园≤1.0 | / | 居住915、幼儿园100 | 62960.05 | 1.3亿 | 1045 | 71757 | 17023 |
18 | 瑶海区雨山路以东、滨河路以北 | 瑶海区YH202209号 | 东至钢南路规划红线、西至雨山路规划红线、南至滨河路规划绿线、北至桃花潭西路规划红线 | 73.38 | 居住 | 70年 | ≤1.6 | / | 1005 | 73746.90 | 1.5亿 | 1153 | 84607 | 18153 |
19 | 瑶海区枞阳路以东、桃花潭西路以南 | 瑶海区YH202210号 | 东至幸福路规划绿线及用地边界、西至枞阳路规划红线、南至滨河路规划绿线及用地边界、北至桃花潭西路规划红线 | 58.29(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90%) | 商住混合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 ≤2.2 | / | 商业320、 居住1110(拍卖时,居住用地价格变化,其他用地价格固定) | 60096.99 | 1.3亿 | 1273 | 68648 | 17168 |
20 | 瑶海区当涂路以西、长江东路以南 | 瑶海区YH202211号 | 东至用地边界、西至花冲路规划红线、南至用地边界、北至用地边界 | 307.12(A地块居住193.43;B地块商业72.62;C地块教育和商业41.07(其中幼儿园占地10.13亩)) | 居住、商业,教育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幼儿园50年 | A地块≤2.3;B地块≤3.2;C地块≤1.0 | / | 居住1300、商业310、幼儿园100(拍卖时,居住用地价格变化,其他用地价格固定) | 284575.60 | 6亿 | 1490 | 321327 | 20171 |
21 | 瑶海区采石路以西、泾县路以北 | 瑶海区YH202212号 | 东至采石路规划绿线、西至炳炎路规划红线及用地边界、南至泾县路规划红线、北至天井湖路规划红线及用地边界 | 91.6 | 居住 | 70年 | ≤2.3 | / | 530.1 | 48557.16 | 1亿 | 583 | 53402 | / |
22 | 高新区大别山路以北、候店路以西 | 高新区GX202213号 | 东至:候店路;南至:大别山路; 西至:将军岭路;北至:用地边界 | 62.05 | 居住用地(租赁住房) | 70年 | ≤2.2 | / | 266.1 | 16511.51 | 3500万 | 292 | 18118 | / |
23 | 经开区锦绣大道以南、青龙潭路以西 | 经开区JK202211号 | 东至项目用地、青龙潭路绿线、西至规划支路二、南至规划支路一、北至锦绣大道绿线 | 104.35 (居住96.25,幼儿园8.1) | 居住、幼儿园 | 居住70年、幼儿园50年 | 居住≤2.0;幼儿园:0.9-1.0 | 10% | 居住1223、幼儿园100 | 118523.75 | 2.5亿 | 1406 | 136137 | 22139 |
24 | 经开区繁华大道以南、集贤路以西 | 经开区JK202212号 | 东至集贤路、西至规划支路、公园绿地、南至规划道路、北至项目用地 | 206.27(地块1居住171.348,地块2商住混合(租赁住宅)22.635,地块3幼儿园12.285) | 居住、商住混合(租赁住宅)、幼儿园 | 居住70年、幼儿园50年 | 地块1≤2.0(地块1-1、地块1-2容积率均≤2.0;且地块1-2容积率不小于地块1-1容积率);地块2≤2.0(商业用地及商业计容面积占比均为35%;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小于地块1-1容积率);地块3:0.9-1.0 | / | 地块1居住1726、地块2租赁住房371.1、地块2商业360、幼儿园100(竞价时,地块2和幼儿园价格固定,地块1价格变化) | 305287.37 | 6.2亿 | 1984 | 349495 | 29787 |
25 | 经开区分水岭路以西、红石桥北路以南 | 经开区JK202213号 | 东至分水岭路、西至紫薇路、南至高崎路、北至红石桥北路 | 175.98(居住161.86、幼儿园14.12) | 居住、幼儿园 | 居住70年、幼儿园50年 | 地块1≤1.8(其中地块二≤1.0) | / | 居住200.1、幼儿园100 | 33800.19 | 7000万 | 220 | 37021 | / |
26 | 经开区分水岭路以西、红石桥北路以南 | 经开区JK202214号 | 东至分水岭路、西至紫薇路、南至高崎路、北至红石桥北路 | 134.81 | 居住 | 居住70年 | ≤2.0 | / | 居住200.1 | 26975.48 | 6000万 | 220 | 29658 | / |
27 | 新站高新区规划龙子湖路以南、规划柳孜路以东 | 新站区XZ202210号 | 东至:规划龙脊山路西红线、规划支路一西红线;西至:规划柳孜路东红线、规划支路一东红线、用地界线;南至:规划学府路北红线、规划白龙镇路北绿线、用地界线;北至:规划龙子湖路南绿线、规划学府路南红线、用地界线 | 271.08(居住248.65、幼儿园22.43) | 居住、幼儿园 | 居住70年、幼儿园50年 | 居住≤2.5 幼儿园≤0.8 | / | 居住200.1 幼儿园100 | 51997.87 | 1.1亿 | 220 | 56946 | / |
28 | 新站高新区规划龙子湖路以南、祥和路以西 | 新站区XZ202211 | 东至:祥和路规划西绿线、规划支路二西红线;西至:规划龙脊山路东红线、规划支路二东红线;南至:规划学府路北红线、规划白龙镇路北绿线;北至:规划学府路南红线、规划支路三南红线 | 254.61(居住239.56、幼儿园15.05亩) | 居住、幼儿园 | 居住70年、幼儿园50年 | 居住≤2.5 幼儿园≤0.8 | / | 居住200.1 幼儿园100 | 49440.96 | 9900万 | 220 | 54208 | / |
备注: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宗地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文件。挂牌时,以上地块(经开区JK202212号地块除外)居住用地价格变化,其他用地价格固定。经开区JK202212号地块挂牌时,地块一居住用地价格变化,幼儿园用地及地块二租赁住房、商业用地价格固定。按照亩均单价报价,增价幅度为1万元/亩/次。
土地成交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
1、滨科城BK202206号、滨科城BK202207号、包河区BH202216号、包河区BH202217号、包河区BH202218号、包河区BH202219号、包河区BH202220号、包河区BH202221号、蜀山区SS202212号、蜀山区SS202213号地块、庐阳区LY202211号、瑶海区YH202210号、瑶海区YH202212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包河区BH202222号、包河区BH202223号、包河区BH202224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蜀山区SS202210号、蜀山区SS202211号、瑶海区YH202209号、瑶海区YH202211号、经开区JK202211号、经开区JK202212号、新站区XZ202210号、新站区XZ202211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4、蜀山区SS202214号、高新区GX202213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资质。
5、经开区JK202213号、经开区JK202214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为维护土地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尽可能避免关联公司报名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最大限度地防止围标现象发生。经市土委会批准,自即日起,竞买人在办理含有商品居住用途地块的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时,须提交其控制的子公司、控制其的母公司或其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或其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书面承诺。
书面承诺须明确:竞得土地后,如有上述情况的举报和投诉,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查实后,无条件接受取消土地竞得资格,一年内不得报名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土地竞买的处理。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1、所有申请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须在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中下载《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申请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2、凡申请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取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联合申请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要依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12日,申请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等报名资料后,携带竞买地块所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3楼323、325室进行资格预审。在申请时须提交《网上交易承诺书》。
4、申请人可以通过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土地市场网等网站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输入网上竞买系统网址http://www.hfztb.cn/登录。如有疑问,可致电0551-66223830进行咨询。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IE9、IE10、IE11浏览器登录、使用,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5、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上午11∶30。交纳竞买保证金须缴纳至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证金专户,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名称: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帐号将在报名资格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交易系统中自动产生。特别提示:系统会针对每宗地的每家竞买人生成唯一的保证金帐号,竞买人须详细验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6、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土地竞拍,不得接受其股东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须说明资金来源情况,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购地资金《承诺书》及相应证明材料。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提交由竞买保证金转出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竞买须知
1、挂牌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日期为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22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挂牌截止时间是2022年9月22日下午17时止。2022年9月23日9时开始宣布竞得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场次安排另行通知。以上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2、建设的商品住宅,须根据《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重新调整商住用地竞价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合自然资规发〔2022〕150号)要求,达到商品住宅基本品质标准。(详见出让文件)。
3、本次公告地块均采取“投报高品质住宅方案”的竞买方式,即:“价高者得+投报高品质住宅建设方案+摇号”的竞买方式。转入现场继续竞价的,具体为:
第一阶段: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在未达到最高限价时,报价最高者且高于保留底价的,为竞得人。
第二阶段: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其他竞买人愿意继续参与竞买的,则转入投报高品质住宅建设方案阶段。
参加投报的竞买人需在现场递交参加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方案申请,在现场竞价后的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至10时前投报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方案。
评选委员会按照《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方案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组织评分,确定综合评分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第三阶段:如最高综合评分的竞买人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分数相同时,则摇号产生竞得人。
4、关于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要求:
①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相对集中、成幢连片、整体建设,并以整幢或整单元为基本单位,不足一单元的应在同一单元内按连续楼层集中布置。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商品住房统一规划,共享小区配套设施,统一物业管理。独立成幢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层数不得超过同项目商品住房的最高层数。
‚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户型设计,建筑面积 60-80 平方米的两居室应当占70%左右、40-50平方米的一居室应当占20%左右、100-120平方米的三居室应当占10%左右。
ƒ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应包含租赁住房所在楼幢的平面设计图。
④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享有按照商品住房规划比例的车位使用权,本着就近安排的原则划定,在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回购合同中明确。
⑤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楼幢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至相应回购款的50%;竣工验收备案后,支付至相应回购款的80%;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并移交后,支付至相应回购款的100%。
⑥竞得人应当优先安排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结构封顶前,商品住房销售面积不得超过可销售商品住房面积的80%。
⑦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由市房产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住宅计容建筑面积2500元/平方米回购,对竞得人不再予以奖补。
5.本公告中地块内的商品住房须实行毛坯交付。蜀山区SS202210号地块实行精装交付。
6.本公告毛坯交付的居住类地块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装配率不低于30%。最终装配率要求以公开出让文件约定为准,项目不享受有关装配式建筑奖励政策。此款由地块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会同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落实。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