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2月27日拍卖出让经开区 2022-6 号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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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土出让告字〔 2023 〕第 2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建设用地面积( M 2 ) | 规划用途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土地竞买保证金 (万元) |
马土让 2023-2号 | 经开区 2022-6 号居住用地 | 经开区印王路与银塘路交叉口西南角 | 31323.09(约46.98亩) | 住宅 | R≤2.2 | 住宅 70年 | 14500(约308.64万元/亩) | 7250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月内付 50% 土地出让金, 12 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不需支付利息)。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得人资格自动失效,不退还土地竞买保证金;已签合同,未按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 ‰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经催缴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人承担法律责任。
2 .土地开发程度:( 1 )拆除宗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并清运建筑垃圾至自然地坪。( 2 )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3 )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水塘、水系由竞得人按照规划设计要求保留或改造。( 4 )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5 )出让地块范围内,如经文物部门确认,地下有文物埋藏,需依法进行考古勘探或发掘。
3 .加价幅度: 100 万元或 100 万元的整数倍。
4 .土地竞买保证金: 7250 万元。
5 .付款方式:《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月内付 50% 土地出让金, 12 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不需支付利息)。
6 .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月内净地交付。
交地条件 : 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7 .开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后 6 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 24 个月内竣工。竞得人需在开、竣工后 3 个工作日内到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备案。
8 .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范围内的土地购置活动。
9 .未经经开区管委会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经出让人书面通知其在一定时间里纠正该违约行为但竞得人仍然不纠正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0 .根据市政府 2012 年 7 月 13 日公布的《马鞍山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1 )农民安置房小区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按照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总建筑面积 8 ‰的比例在规划定位的商业用房中配置;( 2 )建设单位移交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11 .项目建设条件:项目建设条件:竞得人在该宗地内需建设 8 栋高层住宅用房,总建筑面积约 105884.82 平方米。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公司章程以备核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出让采用拍卖(不足三人转挂牌)方式出让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 2023 年 2 月 3 日 9 时至 2023 年 2 月 23 日 16 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马鞍山市印山东路 2009 号汇通大厦 721 室)获取出让文件。
五、本次拍卖出让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汇款帐号详见出让文件附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 3 年 2 月 23 日 16 时。
申请人可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 16 时前,将报名资料扫描照片发送电子邮箱 mastdjy@163.com, 竞买人应采用 Jpg 、 Bmp 、 Gif 、 PDF 等格式的图片文件上传,单个图片大小在 4M 以内,并应对上传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报名资料原件在交易现场提交。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在 2023 年 2 月 24 日 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须知》),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竞买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
2023 年 2 月 27 日 10 时。 拍卖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楼拍卖厅(马鞍山市汇通大厦五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如本次出让公开方式转为挂牌,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 2023 年 3 月 9 日 16 时,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 2023 年 3 月 9 日 16 时。挂牌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7 日 10 时至 2023 年 3 月 13 日 16 时,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
(二)本次出让采用电脑报价方式即竞买人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专用电脑报价终端登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公开出让报价系统”进行报价。
(二)意向竞买人可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联系电话: 0555-5211198 (刘先生) 0555-5200196 (金女士)
查询网址: http://zrzyhgh.mas.gov.cn/ http://zbcg.mas.gov.cn/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