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绍市土告字[2010]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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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本地块共分成五个区块。
本地块共分成五个区块。
宗地编号: | 江家溇地块 | 宗地面积: | 14950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城南街道江家溇村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3.24 | 建筑密度(%): | ≤33 |
绿化率(%): | ≥2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68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本地块共有五个区块组成。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含下属全资或控股公司)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房屋建筑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竞买人必须出具在绍兴注册,注册资本4亿元以上(含4亿元),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企业出具保函,为其履约作出保证。 竞买人资格由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审查,土地交易中心凭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的竞买人资格确认联系单受理竞买人报名。如竞买成交后受让人另行注册成立新公司开发该项目,则担保单位仍需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市区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绍兴市区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含下属全资或控股公司)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房屋建筑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竞买人必须出具在绍兴注册,注册资本4亿元以上(含4亿元),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企业出具保函,为其履约作出保证。 竞买人资格由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审查,土地交易中心凭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的竞买人资格确认联系单受理竞买人报名。如竞买成交后受让人另行注册成立新公司开发该项目,则担保单位仍需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市区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绍兴市区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24日 至 2011年01月06日 到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24日 至 2011年01月06日 到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06日11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1月06日11时3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1年01月07日09时30分 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地块带方案出让,其中A、B区块属拆迁安置回购项目,由绍兴市城南城中村改造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交房条件书、安置回购协议作为拍卖资料向社会公开,其中回购协议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一并签订。
本地块带方案出让,其中A、B区块属拆迁安置回购项目,由绍兴市城南城中村改造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交房条件书、安置回购协议作为拍卖资料向社会公开,其中回购协议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一并签订。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5-85114059
开户单位:绍兴市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业务部
银行帐号:0900000102900200010
联系地址: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5-85114059
开户单位:绍兴市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业务部
银行帐号:0900000102900200010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201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