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响国告字[201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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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响水县批准,响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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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0T-20 | 浦南路南侧、锦绣路东侧 | 29409 | 住宅 | <3.5 | <35 | >30 | 70 | 1990 | 3970 | 10 |
2010T-21 | 长江路南侧、体东路西侧 | 2746 | 商住 | <2.3 | <45 | >1 | 40 | 280 | 556 | 5 |
2010T-22 | 军民路北侧、体东路西侧 | 1724 | 商住 | <2 | <37 | >1 | 40 | 145 | 285 | 5 |
2010T-23 | 黄海路西侧、希尔顿酒店北侧 | 1033 | 商业 | <2 | <35 | >1 | 40 | 140 | 280 | 10 |
2010T-24 | 陈港黄海大街南侧、银港大街西侧 | 48132 | 商业 | <2.5 | <45 | >10 | 40 | 1170 | 1950 | 10 |
2010T-25 | 黄海大街以北、石港路以西 | 9668 | 商业 | <3.50 | <50 | >8 | 40 | 250 | 421 | 10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和本《公告》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在报名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竞得人在报名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需成立新公司的,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必须达到51%以上。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1月07日至2011年01月17日,到响水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建设用地科(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1月07日至2011年01月17日,到响水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建设用地科(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17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1月19日8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响水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0T-20地块:2010年12月17日8时30分 至2011年01月17日18时;
2、2010T-21地块:2010年12月17日8时30分 至2011年01月17日18时;
3、2010T-22地块:2010年12月17日8时30分 至2011年01月17日18时;
4、2010T-23地块:2010年12月17日8时30分 至2011年01月17日18时;
5、2010T-24地块:2010年12月17日8时30分 至2011年01月17日18时;
6、2010T-25地块:2010年12月17日8时30分 至2011年01月17日1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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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凡竞得2010T-24号地块的,超市部分必须在2011年6月底前封顶,否则收取成交价20%的违约金, 2011年年底前不能投入使用的再收取成交价20%的违约金。竞得人凡竞得2010T-25号地块的,必须在2011年6月底前封顶,否则收取成交价20%的违约约金,2011年年底前不能投入使用的再收取成交价20%的违约金。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响水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5-86873143 15151019578 18936292788 13851108686
联 系 人:陈晓宁 周士亚 李正
开户单位:响水县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响水县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3209210201201000091741
响水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12月17日
201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