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6月23日至7月3日挂牌出让温州市核心片区黄屿单元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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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3〕32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核心片区黄屿单元C-1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温州市核心片区黄屿单元 C-11地块 | 宗地面积: (平方米) | 81402 | 宗地坐落: | 瓯海区三垟街道黄屿村 |
出让年限: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餐饮、商务、娱乐康体用地40年,教育用地50年 | 容积率: | ≤2.7 | 建筑密度(%): | ≤30%(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建筑密度≤22%) |
绿地率(%): | ≥30%(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绿地率≥35%) | 建筑限高(米): | ≤80米(且住宅>24米)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餐饮、商务、娱乐康体用地、教育用地 |
起始价: | 220000万元 | 保证金: | 44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人民币800万元或800万元的整数倍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6月23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7月3日9时00分 | ||
备注: |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成为竞买人。
(2)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范围外注册的法人,竞得土地后须在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得人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温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同时按现状土地条件完成土地使用权整体移交手续。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与生态园住建局签订《温州市核心片区黄屿单元C-11地块项目地块开发质量安全监管协议书》,与温州生态园前期研究中心签订《温州生态园黄屿C-13、C-14公共绿化工程建设代建协议》。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3年6月23日9时00分至2023年6月30日17时0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17时00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十、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 温州市民中心 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0577-88926867 章先生
地块联系人:0577-86698009 章先生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