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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6月19日至6月28日挂牌出让希望大道东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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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市本级挂[2023]6号

  • 经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出让年限(年)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增价规则及幅度
    10

    希望大道东、世纪大道北侧地块

    313281

    商住/商务金融用地

    < 容积率  2.267建筑密度  2235  绿化率40500002400001000 (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本次出让地块地下空间全部满铺建设地下室,规划用途为地下通道、人防、停车、商业等,不计容,开发深度不大于12米。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测算均不含地下空间使用权面积。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的,以及列入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等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以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个人竞买。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05月25日 至2023年06月18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yc.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06月19日至2023年06月26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06月26日16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10;

  • 报名时间:2023年06月19日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26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6月19日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26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6月19日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28日10时00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1、本次地块只接受人民币报价,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为落实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最新的调控政策精神,本次地块设定最高限价为36亿元,最高竞价轮次为120次。达到最高限价的地块仍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最终成交价以最高限价确定为成交价,超出最高限价部分作为政府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计入土地出让金,不计入开发成本,不计入可销售商品房备案核定价格的核算成本。竞政府保障房建设资金轮次不计入最高竞价轮次。 2、超过最高限价的,竞买人仍有报价意愿的,可继续报价,加价幅度不变。交易不设中止环节,请竞买人自行判断。 3、未超过最高限价的,由竞得人按实际成交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超过最高限价,按最高限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和交地时间为:未超过最高限价的,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12个月内缴清;超过最高限价的,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最高限价的50%和超出最高限价的政府保障房建设资金,余款12个月内缴清。缴清成交价款后2个月内交付土地。 5、竞得人须在地块内代建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属地街道;须在地块红线外代建建筑面积不少于4860平方米的6轨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幼儿园须与第一期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开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确保装饰装潢实施到位,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硬件标准应达到《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2020版)》要求。 6、竞得人须在地块内(A区)优先配建71套住宅(70平米左右9套、90平米左右37套、130平米左右25套),由亭湖区政府牵头回购,回购均价原则上按市场价下浮10%确定。竞得人在备案价格确定后1个月内与亭湖区政府签订团购协议,房款由亭湖区政府按具体楼栋建设实际形象进度分四次支付,团购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支付总房款的30%;房源所在楼栋主体结构封顶时,支付总房款的40%;竣工验收后,领取钥匙前,支付总房款的25%;在全部回购房初始登记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余款。 7、竞得人须在该地块内建设并自持经营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含购物中心、地下商业等,不含家居建材市场、批发市场、会展演艺游乐场、停车楼)和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参照四星级以上标准建设的酒店,自持时间都不少于15年。商业综合体(含购物中心、地下商业)必须和首批住宅同时开工,并在开工后36个月内开业,开业率不低于90%(实际开业面积/总柜位面积)。 8、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盐城市亭湖区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的,不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视为无效交易,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签订地点:亭湖区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季雨,联系电话:0515-66690621 。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
    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 联系地址: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联系电话:0515-88187128

  • 联系人:薛先生

  • 开户单位: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账号: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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