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6月20日至6月29日挂牌出让鹿鸣路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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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本级挂[2023]7号
经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 03 鹿鸣路南、盐马路西侧地块
35428 商住/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2 < 容积率 ≤ 2.7 建筑密度 ≤ 30 35 ≤ 绿化率 70 30000 143483 50 (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该地块地下满铺建设地下室,开发深度不大于10米,规划用途为人防、停车位及设备用房,不计容。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的,以及列入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等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以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05月26日 至2023年06月19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yc.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6月19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06月27日16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03;
报名时间:2023年06月20日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27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6月20日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27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6月20日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29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1、本次地块只接受人民币报价,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为落实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的调控政策精神,本地块设定最高限价215224万元和最高竞价轮次1434轮。达到最高限价仍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最终成交价以最高限价确定为成交价,超出最高限价部分作为政府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计入土地出让金,不计入开发成本,不计入可销售商品房备案核定价格的核算成本;竞政府保障房建设资金轮次不计入最高竞价轮次。超过最高限价的,竞买人仍有报价意愿的,可继续报价,加价幅度不变;交易不设中止环节,请竞买人自行判断。未超过最高限价的,由竞得人按实际成交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超过最高限价,按最高限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和交地时间为:未超过最高限价的,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12个月内缴清;超过最高限价的,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最高限价的50%和超出最高限价的政府保障房建设资金,余款12个月内缴清。缴清成交价款后1个月内交付土地。 3、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三个工作日内,须与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盐南高新区回购房投资建设监管及回购协议书》,并在本项目规划方案经市规委会审批同意后,由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回购,竞得人不得自行销售。 (1)住宅部分:住宅100%回购,用于新都街道拆迁安置;根据街道申请,需规划建设70㎡住宅257套、90㎡住宅318套、110㎡住宅225套、130㎡住宅107套,面积段户型的比例对应约27.7%、37.5%、23.7%、11.1%,用于安置的住宅房源不少于907套; 所有安置房源的户型、面积等需由盐南新区管委会牵头,街道及相关部门共同会商确认,最终方案以规划部门审查通过的方案执行。 (2)商业用房(不含菜场):可售的商业,甲方全部回购。 (3)非机动车车库(储藏间):根据街道申请,非机动车车库(储藏间)间数需按与安置房源套数1:1配建,全部回购。 (4)地下非人防机动车位:地块内全部有产权的地下非人防机动车位,全部回购;人防区域车位无偿移交。 上述回购面积以不动产实测测量报告中所载的建筑面积(或车位数量)为准。 (5)红线范围内的配套用房(含菜场)及设施、红线外配建的幼儿园均由竞得人按照规划要点及相关标准代建到位后,无偿移交给盐南新区管委会或其指定接收主体,竞得人协助做好产权移交和产证办理,幼儿园为用地面积不小于4537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的三轨幼儿园,交付标准参照《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2020版)》“办园条件”中硬件部分,不含图书、桌椅、玩具、教具及教学类电器设备等项目。幼儿园应考虑鹿鸣路出入口,出入口位于东侧盐马路。 4、回购价格、回购款结算、使用和支付 (1)回购价格:住宅回购价为:25000 元/㎡;非机动车车库(储藏间)回购价格为:4500元/㎡;地下非人防机动车车位回购价格为:10万元/个;商业用房回购价格为:20000 元/㎡。 (2)回购房款结算。施工期间,盐南新区管委会按上述回购价格约定,以规划批准总平、单体设计文件或不动产预测绘报告中对应的建筑面积与乙方结算回购款,最终以不动产实测测量报告中所载的建筑面积(或车位数量)为准进行回购款结算。 (3)回购款使用。支付给竞得人的回购款必须专款专用。盐南新区管委会指定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回购款支付至竞得人该项目专用账户,用于该项目的建设。竞得人要确保向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4)回购款的支付。回购款支付节点:①工程建设达到正负零,支付回购款总价的20%;②工程主体达到一半以上,支付回购款总价的20%;③所有安置房楼栋主体结构封顶,支付回购款总价的20%;④所有安置房楼栋土建经行业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回购款总价的 20%;⑤公建配套设施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竣工备案移交后,支付回购款总价的17%(移交给街道后,乙方应协助街道办理安置户的网签备案和产证办理等工作);⑥两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结清余额。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
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15-88187128
联系人:薛先生
开户单位: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账号: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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