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6月1日至6月12日挂牌出让长沟北路东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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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 编号 | 界址范围 | 土地面积 ㎡ | 土 地 用 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人民币) 万元 | 保证金 (人民币)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当土拍2023-1号 | 位于当涂经济开发区,长沟北路东侧,盛泰路北侧 | 7987.84 (11.98亩) | 商业用地 | ≤2.5 | ≤40% | 40 | 1080.00 | 1080.00 |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杆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2、出让金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的50%,3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土地交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土地;
4、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5、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20%)部分不予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竞得人须严格按地块规划条件(DG-2023-005)要求进行建设;
7、竞得人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交纳不动产登记费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此次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16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12日8时至2023年5月31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12日8时至2023年5月31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5月3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的时间为2023年6月1日10时,地点为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二楼电子竞价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8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23年6月8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23年6月1日8时至2023年6月12日16时,地点为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二楼电子竞价室)。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姑孰镇太白路)
联 系 人: 聂森磊 蔡凌
联系电话: (0555)7166695
九、银行账户
①户 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当涂支行
账 号:179707420531
②户 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当涂支行
账 号:1306020919026440357
(缴纳竞买保证金须备注地块编号)
注:竞得人的保证金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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