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9月7日拍卖出让妙高街道腾龙区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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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自然资规告字〔2023〕061号
经遂昌县人民政府批准,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3年9月7日以拍卖方式出让遂昌县腾龙四期P(2023)7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妙高街道腾龙区块,用地北侧为腾龙二期,东侧为现状道路,西侧为山体和腾龙一期,南侧为山体(详见示意图)
(二)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地块 座落 | 土地面积 (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次) |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1 | 腾龙四期P(2023)73号地块 | 妙高街道腾龙区块 | 38990m2
| A地块用地面积3671m2 | A地块为公园与绿地 | 1.34<P≤1.63 | A地块:0<P≤0.04 | ≤27.3% | A地块:≤3.8% | A地块50年 | 17714 | 178 | 3543 |
B地块用地面积32523m2 | B地块为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 B地块:1.50≤P≤1.80 | B地块:≤30% | B地块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
C地块用地面积2796m2 | C地块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 配建C地块不计入指标计算基数 | 配建C地块不计入指标计算基数 | C地块50年 |
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建筑设计要求详见供下载文件《P(2023)73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遂规条[2023]43号)。
(四)遂昌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对该地块出具了《土地拍卖特别规定》,明确了该地块的开发建设、销售等相关约定等内容,具体详见供下载文件《土地拍卖特别规定》。
(五)遂昌县砂石资源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地块出具了《关于腾龙四期土地使用权出让产生矿产品的特别约定》,明确了项目建设涉及砂石资源的处置办法,具体详见《关于腾龙四期土地使用权出让产生矿产品的特别约定》。
(六)本项目约定在交地之日起10个月内开工,在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未能按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按成交价0.1‰缴纳违约金。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该地块含房地产开发项目,竞得人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与本地块开发相对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遂昌县域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竞得本地块,须在遂昌县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相关税费必须在遂昌县缴纳。
申请人在遂昌县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罚没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且闲置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若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即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此外,竞得入选人还将承担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竞得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单独申请与联合申请
(一)单独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二)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和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本次地块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17日上午10:00至2023年9月5日下午16:00(节假日休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网站按拍卖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下午16:00。(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现金汇款及第三方代缴)。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home)
拍卖时间为:P(2023)73号地块:2023年9月7日上午10:00至最高价产生。
(拍卖活动时间最终以网上交易系统公布时间为准)。
九、未尽事项详见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十、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57号遂昌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四楼A423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8-8528643、0578-8520690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胡女士、诸葛女士
十一、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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