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9月18日至9月28日挂牌出让五云街道名山村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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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告字〔2023〕16号
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缙云县五云街道名山区块D0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主要规划指标、起始价等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五云街道名山村。
(二)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
(三)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商业用地40年。
(四)出让面积:总用地面积为51941平方米。其中A区34932平方米,B区7198平方米,C区8628平方米,配建市政道路用地面积1183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面积不参与经济技术指标平衡)。
(五)相关经济技术指标:
地块总容积率≤2.387,各分区指标如下:
A区:2.0<容积率≤2.2,总建筑面积69864平方米~76850平方米,其中配套商业用房3000~5000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B区:2.4<容积率≤2.8,其中人才公寓(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000~5500平方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
C区:2.4<容积率≤2.8,其中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平方米,商业建筑3000~5000平方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10%。
(六)出让起始价为11380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2761.6万元,增价幅度为200万元或其整数倍。
(七)B区、C区建筑由政府指定国有公司整体回购,由其负责与受让单位签订回购合同,并负责落实后续相关工作。B区、C区建筑回购价格按成本价回购,成本价由回购主体与受让方共同委托审计确定,最高回购限价为商业14000元/平方米,B区人才公寓11000元/平方米、C区商务办公9500元/平方米;地下非人防车位回购单价为15万元/个。具体回购事宜按《回购合同》执行。
(八)配建市政道路、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等按要求通过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政府。
具体规划指标等要求以《五云街道名山区块D08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缙资规条〔2023〕07号)为准。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申请人竞得地块使用权后如在缙云县范围内成立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竞买时需按照《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中的规定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申请》。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符合《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
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规划条件、用地红线图等)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9月18日9时30分至2023年9月26日9时30分,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9时30分(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https://www.zjzrzyjy.com);挂牌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9时30分至2023年9月28日9时30分。
(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七、本次挂牌设有底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挂牌成交价仅为该宗地块的地价款,相关税费等按有关规定缴纳。
(二)地块的通路、通电、给水、排水、通讯等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就近接入出让地块;配建市政道施工中如邻近铁路控制线,按相关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自行缴纳。
(三)土地出让面积以规划核实、用地复核后的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登记发证。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8楼8003室
联系电话:0578-3315695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陈先生 胡女士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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