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10月3日至10月13日挂牌出让温州湾新能源科技产业园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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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3〕57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温州湾新区管委会)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湾新能源科技产业园JC-01A-4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温州湾新能源科技产业园JC-01A-46地块 | 宗地面积: | 371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温州湾新能源科技产业园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0且≥1.3 | 建筑密度(%): | ≤50%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36米 | 土地用途: | 旅馆用地 |
起始价: | 1080万元 | 保证金: | 216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整及其整数倍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3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3日9时00分 |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具体以财政部门核定为准)、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经核定单列建筑面积指标的结建地下空间的地价款和非兼容地下机动车位建筑面积的地价款另行收取;2.具体地块规划指标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23]规划条件05019号)为准。 |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需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出让人根据挂牌出让结果,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外注册的法人,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须在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凭已签订的《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该地块按价高者得确定竞得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建设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1日17时00分。
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17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八、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会展路1268号 市民中心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926859 王女士
地块联系人: 0577-85851230 高先生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