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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10月4日至10月20日挂牌出让瓯海区梧田街道林村村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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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3〕61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瓯海区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区域G-41c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区域G-41c地块

宗地面积:

14186.37平方米

宗地坐落:

瓯海区梧田街道林村村

出让年限:

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零售商业、餐饮用地出让年限40年

容积率:

1.5且≤2.81

建筑密度(%):

≤30%(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建筑密度≤22%)

绿地率(%):

35%

建筑限高(米):

建筑高度≤80米(且住宅>24米)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起始价:

56685万元

加价幅度:

人民币300万元或其整数倍

保证金:

11337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3104日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31020日9时00分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具体地块规划指标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瓯海区外注册的法人,竞得后应当在瓯海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与地块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3、竞买人在竞得该地块后,须在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区域G-41c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合同》;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十天内与瓯海区住建局签订《地块开发监管协议书》。

4、本次挂牌地块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五、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3年1049时00分至2023年101817时00分。

六、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01817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 温州市民中心 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926867  章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88526673  陈女士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202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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