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10月19日拍卖出让经开区黄山大道南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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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公告(蚌自然资告字〔2023〕16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蚌埠市人民政府批准,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下列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见下表)
地块 编号 | 宗地坐 落位置 | 出让面积 (㎡) | 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 出让期限 (年) | |||
规划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蚌挂(2023)48号 | 经开区黄山大道南侧、汤和路东侧 | 72312.35 | 居住、商业用地 | ≤1.2 | ≤35% | ≥30% | 32800 | 6560 | 1万元/亩 | 70年 |
蚌挂(2023)49号 | 经开区黄山大道南侧、G21路西侧 | 138480.50 | 居住用地 | A地块≤1.4, B地块≤1.6 | A、B地块均≤35% | A、B地块均≥40% | 63015 | 12603 | 1万元/亩 | 70年 |
(备注:地块实际出让面积以面积计算图为准。)
二、竞买人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竞买申请书;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报名: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在我市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市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 在我市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记录的;6.在《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因违约行为产生失信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3、房地产用地项目在交房时须具备不动产首次登记条件。
四、用地清单
我局已对接市标准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了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等调查评估结果,形成了“用地清单”,竞得人在竞得宗地
咨询电话:
土地出让情况 0552-2155940、2155977。
网上报名系统 18684711159(周工)
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zrzy.bengbu.gov.cn)
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招拍挂网上报名受理系统(http://112.30.212.142:8002)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