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11月7日至11月17日挂牌出让新建镇笕川村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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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告字〔2023〕18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缙云县新建镇2022-1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主要规划指标、起始价等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新建镇笕川村。
(二)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三)出让年限:70年。
(四)出让面积:出让面积3462平方米,其中代建用地红线面积为1649平方米,代建部分不参与经济技术指标平衡。
(五)容积率:大于等于1.4小于等于1.5。
(六)绿地率:大于等于30%。
(七)建筑密度:小于等于40%。
(八)总建筑面积: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2538-2719平方米。
(九)出让起始价为1029 万元,竞买保证金为515万元,增价幅度为20万元或其整数倍。
(十)受让方按有关规范规定,负责出资建设代建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景观、绿化、铺装、亮化、管网等相关配套设施,须同期建设、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新建镇人民政府。代建内容由新建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监督实施。
具体规划指标等要求以《新建镇2022-18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缙资规条〔2022〕48号)为准。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竞得地块使用权后如在缙云县范围内成立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竞买时需按照《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中的规定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申请》。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符合《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规划条件、用地红线图等)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7日10时30分至2023年11月15日10时30分,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10时30分(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https://www.zjzrzyjy.com);挂牌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10时30分至2023年11月17日10时30分。
(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七、本次挂牌设有底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挂牌成交价仅为该宗地块的地价款,相关税费等按有关规定缴纳。
(二)地块的通路、通电、给水、排水、通讯等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就近接入出让地块。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土地出让面积以规划核实、用地复核后的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登记发证。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8楼8003室
联系电话:0578-3315695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陈先生 胡女士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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